一愣,怎麼還在學校里?就算趙立夏還是這個學校的大學生,可畢竟男女有別,必須分開住。學校真的對她仁至義盡了!
這個媽也真夠可以的,前劇情,身主畢業後,學校就要求她們兩個搬離。身主在外面租了一套最便宜的房子,比現在住的房間還要小,趙母搬過來和身主一起住,一起在那裡度過了二年,等到身主弟弟畢業了,身主換了工作這才搬家。結果搬到的地方,依舊是蝸居,所有的工資依舊全部給趙母。
現在身主不在了,趙母肯定捨不得自己租房子,於是繼續賴在學校里。理由肯定從二個孩子需要她照顧變為了,身主弟弟需要她照顧。
現在趙母是不是住在學校,管她屁事。希寧說得也很含蓄:「那是學校的寬容。李老師,畢業文憑怎麼拿,能幫我快遞過來嗎?」
趙母在學校,那就不能去學校。否則會象螞蟥一般一口咬住,狠命地吸血。
可以快遞拿取,只要將完款證明快遞過去,學校證實後將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快遞過來。
希寧掛了電話後,坐在辦公椅上,靠著椅背,細細琢磨了起來。
希寧踩著通勤黑中跟鞋,踏進了一家不算很大的律師事務所。對著前台說:「我有事需要辦理,隨便哪個律師都可以,小事!」
前台笑容可掬地問:「請問是什麼事?」
希寧也含著笑:「幫我收一份文件。不用去拿,坐著等著文件過來就行。」
當實習生聽到客戶要求後,表情有點古怪:「趙小姐,我們無論辦任何事,除了諮詢,都是三百起價的。你確定花三百元錢,只是為了讓我們收發一份快遞?」
希寧點了點頭:「是的,唯一的要求就是,如果有任何人過來詢問我的消息,你們都不能透露我的信息,哪怕手機號!」
這也太簡單了,要知道平時想賺這三百元,一般都是拿著律師證跑到銀行、派出所、街道之類的地方調取需要的資料,而這次只需要坐在辦公室里。
實習生一聽,立即說:「不透露客戶信息是律師應該有的職業操守,這點請放心,我們絕對不會透露。」
希寧可沒那麼好糊弄,也為了讓這個實習律師明白,事情沒那麼簡單:「那就簽個合同,手寫的,電腦打的都行。」
實習生站起來,去找資深律師詢問,回來後問:「開張收據行嗎?寫上你的要求,不准透露任何個人信息。」
「可以!」希寧答應了。其實合同也好,收據也好,真的事情發生了,任何東西都不管用。
付了一百五十元定金,將完款證明放進厚皮信封內,收件方是學校,而寄件方是律師行的地址,一切搞定。
希寧拿著收據看了看,將上面加上去的字又讀了一遍後,很認真地說:「記住,不能透露我任何信息,無論是你祖宗,還是我親媽。就算是刑警過來,也先糊弄走,再打電話問我是不是把信息給刑警。知道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