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寧好心勸著:「那就讓弟弟趕緊地找工作,錢少點不要緊,可以慢慢積累。」只要不怕吃苦,送快遞、送盒飯每月至少能有個五六千,如果拼命的話,一萬都有。
「是,是的!」趙母語氣越發的悽苦:「你弟弟身體差,沒辦法乾重活。工資低的又不願意干,還是你有出息,一個月能賺上萬了吧?」
嗯?有點變味了……希寧眉頭微擰:「錢再少還是要干,否則吃什麼?」
「就是,就是。」趙母順著她的話,話鋒一轉:「元春呀,你也買了房了,能不能讓我和你弟弟住呀,我們現在連住的地方都沒有,真不知道要到哪裡去……」
呵呵噠,果然沒安好心,看中了她買的房子。就算是老破舊,那也是房子。
之前單位搬遷,給過一批廉價房,那時18萬能買二房一廳,還能遷戶口。結果因為說沒錢,沒有買。
好吧,就算以前窮,現在不至於窮得連六百元的房租錢都付不起吧?
希寧嘴角抽了抽:「你確定住在縣城,而不是呆在城裡?」縣城工作機會遠遠沒有城裡多。
趙母立即說:「我和你弟弟先住一段時間,等到他身體養好了,我們再去城裡。」
切,一旦住下了,要去城裡打工的人,絕對沒有趙立夏。
希寧想了想,立即虛張聲勢地喊:「喂,喂,聽到到嗎……」又「餵」了幾聲後,把手機給掐了,把這個手機號碼設定掉。
還沒過十分鐘,這個手機又響了起來,一看陌生號碼。
一定是找了其他人的手機打過來的,要麼就是隨機打的廣告、推銷、金融理財、借款貸款甚至詐騙。直接無視,關機!
看看,還抱有幻想不?不想著讓兒子去找工作,房子才買沒多久,就想著霸占閨女買的房子,怎麼把兒子安頓好。
什麼等身體養好了!就算養好了,也不會走。請神容易送神難,到時再想讓趙立夏滾出這套房子,做夢吧。
要知道前劇情包括之前,學校都沒辦法讓趙母搬出宿舍。學校提供給學生的宿舍,她都能住的下去,更何況自己女兒的。
如果不給住,趙母還不聲淚俱下地從身主父親死的那時開始掰起,一直說到身主無地自容絕不會停。
一般來說,不用等到趙母坐在大門口,嚎哭著請街坊四鄰評評理,用群眾的力量來指責這個沒良心的「不孝女」前,身主的「孝心」早就大泛濫,什麼要求都答應了,不要說房子、錢,就連割腎都心甘情願。
有本事自己買房子去,憑什麼要住在她的房子裡?
就算爹死得早,養她確實不容易,憑什麼她要負責手腳健全、沒病沒災的弟弟,把他當永遠長不大的孩子一樣養?就因為她是當姐姐的,就應該承擔這樣的責任?要以前包學費、包生活費,現在包房子,以後難道還要包結婚、包生兒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