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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寧:「變得更溫柔、更善良、更體貼了。」

墨冥……:「嘔,滾遠點,不要噁心我了。」

希寧:「哈哈哈。」

酒神剛說完,旁邊的神趕緊地也自報家門,一個個的都想多賺點信仰力。

也是沒辦法,都蕭條了幾百年,就跟窮了很久的人,一有賺錢機會,就想盡辦法賺錢,發奮努力的賺錢,不要命的賺錢,真的窮怕了。

接下來的時間,希寧覺得要求拿名字定為神名實在太明智了。她從誰都不知道名字的醜丫頭,變成了人人都知道她名字的神了!

雖然這個神很小,也是屬於新封,人間還無人知道。但這不要緊,這些都不妨礙以後身主做事。因為這個神會讓所有神都知道,而神比人活得更長久。

第二天早會結束,宙神單獨見了她,或許也只有她,才讓天后放心,能放心地讓花心大蘿蔔的宙神單獨見一個女的。

果然談的是店鋪分成的事情,宙神還很體貼的說,做了生意後,她和負責完成的神對半分,隨後剩下的那部分三成歸他。只要是她選定的人,就必須去完成任務。

宙神很威嚴地說:「否則儘管過來告狀,看我不劈死他!」

「是,偉大的宙神。有你的命令,我就能更好的賺到信仰力,一定為神族添磚加瓦。」希寧雖然嘴裡說著恭敬地話,卻心裡嘀咕著,閃電多貴呀,再說火神多久沒打造閃電了。信仰力都不夠,還用什麼閃電,直接巴掌拍過去,拳頭掄過去,打到服就是了。

墨冥:「果然當了神就不一樣了,會考慮用最簡單有效的辦法。」

希寧:「主神不是神嗎?」

墨冥:「那和自己當神不一樣。如果成為至高神,那就更不一樣!」

得了吧,身主的能力成不了至高神,能做個小神就行了。沒那個能力,就算穿上龍袍也不象太子。

好了,接下去就是準備開店。

拿著美神律師給她弄來的新身份,隨後就是找店面。在鬧市區旁較為偏僻的地方,買了一個店面,掛在基金會的名下,以後每隔二三十年,就冒充是上一家店主的女兒就行,繼續經營店面。

選擇這個地段的原因是,她不想太惹眼,生意也不想太火爆,只要能每月接二三個單子能吃喝就行了。就跟神族的其他神一樣,很想賺,但不得不儘量低調。畢竟神族不是人類,而人類對於比自己強大的,往往不是敬畏就是將其毀滅。

裝修好後,就打電話通知墨神,讓所有神靈都將自己的神像送來一個,尺寸是統一的,否則做好的架子放不下。店面總共就那麼大,四周都做著貼著牆面的金屬架子,要算好數量,否則那麼多神怎麼放得下?

十二主神的神像當然是最大的,宙神和天后的放在中央最顯眼位置。隨後是其他中神、小神。

至於仙女和仙仆因為沒有神位,所以沒有神像。

整個奧斯神族已經全部喚醒,召集到了山莊。目前已經到了三百多,接下來應該還有,但不多了,只是為數不多極為叛逆和不服宙神的神靈。比如普羅米修斯,上古第二代泰坦神,先知之神,人類的創造者和保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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