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當於劉嫚最後只有35港幣的利潤空間,何況,還有關稅的問題。
既然黃士霆把關稅問題拋出來,還放在第一條,明擺著,是要求劉嫚自己支付這筆費用,如果再加上關稅,劉嫚從西士蘭公司拿貨的成本價恨不得比香港本土的零售價還高。
第四,貨款。是先發貨,還是先打款?打款頻率是按周還是按月?打款日期又訂在哪一天?
黃士霆知道自己的要求很苛刻,他退讓一步道,「不管你最終選擇哪一種物流方式,前三個月,貓糧的運輸快遞費用暫時由我們公司來承擔。」
劉嫚腦子一直在轉,思索應當怎麼談判。
喻湛沒有發表任何意見,這是劉嫚的事業,他不想干擾她的決定。
黃士霆把所有要求都說死了,實際上,劉嫚也就只能在運輸和貨款這兩個問題上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她對黃士霆說,「我暫時沒有倉庫,無法儲存貨物,所以我把訂單和買家地址給你們,由你們直接發貨吧。」
這一點,黃士霆表示同意。
「我手上沒有什麼現金,沒辦法提前把貨款打給您,只能請您這邊先把貨發過來,等我收到買家的付款後,再一起轉帳給您,每月月底,轉帳一次,時間訂在28號,您看這樣可以嗎?」
黃士霆說,「我們做生意,最怕遇到你這樣的,先要貨,後給錢,許多老賴拿到貨,就懶住了。」
劉嫚連聲保證,「我肯定不是老懶,我還想長期做這個買賣,怎麼可能不給您貨款。」
黃士霆看了喻湛一眼,如果不是有此人做擔保,他絕對不會同意先發貨後付款。
劉嫚再次保證,「請您相信我的人品。」
「哈哈,我姑且相信,」黃士霆笑道,「29號30號是我們公司每月的做帳期,你的貨款務必要在28號之前到位,否則要賠償我們違約金,每違約一天,要賠償我們貨款的千分之一金額的現金損失,你是否同意?」
既然黃士霆談到違約金,劉嫚就明白他同意先發貨後付款了。
她說,「可以,我同意違約金的約定。」
「OK,那麼所有問題我們現在都已經達成了一致,」黃士霆用內線電話叫John,「讓法務部儘快草擬一份網絡代理合同和一份代理擔保合同,請公司律師顧問過目後,交給我。」
「OK,boss。」
等黃士霆掛了電話,劉嫚問他,「我們今天可以簽合同嗎?」
黃士霆訝然的笑,「劉小姐,你真的很著急,合同擬好,最快也得到明後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