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承宇怒聲打斷張佩的話,「她沒有資格叫嫚嫚,我的嫚嫚只有一個。她用我女兒的身體,出了名,賺了錢,我怎麼不能要一點回報?200萬還嫌多?我聽說她的書法隨便就拍了一百多萬,她現在還在拍戲,又是賺錢的行業,幫我還錢不過輕而易舉。」
「你的意思是,200萬她就可以從你手中買到我們女兒的身體?」
張佩的話直白得有些難聽,劉承宇一怔,他轉而一想,的確是這個道理,就點了點頭,「還要額外加20萬,我要買一輛車。」
劉承宇對買車的事兒有種執念,他根本不知道在外面掙錢有多難,看人挑擔不吃力,自己挑擔壓斷脊,劉嫚和張佩的確比一般上班族賺得多,但她們的支出也很大,現在又多了800萬的外債,不知道多久才能還清,她們哪裡存得到錢?
張佩突然開始擔心,劉承宇會以劉嫚並非「劉嫚」的事實,威脅她們,她只希望他尚存人性底線。她不敢再跟劉承宇討價還價,只想速戰速決,馬上跟他斷開關係。
「你能保證,你之後都不再找我們的麻煩嗎?」
劉承宇皺眉,「你把我當成什麼人了?你以為我會跟那些社會上的吸血鬼似的,不斷的找你們訛錢不成?」
張佩心裡呵呵,他自詡受過高等教育的國家幹部,還端著清高架子,可是他跟她討價還價的嘴臉,跟吸血鬼有什麼區別?
「你的條件我都答應,你現在可以簽字了嗎?」
「你把我的條件都寫進去,我就簽!」
劉承宇心裡也有一本帳,他算盤都打好了,離了婚,他既有房又有車,債務為零,還有穩定工作穩定收入,這條件放在首都,再找一個年輕老婆絕對不是問題。
至於他耿耿於懷的女兒問題,他想,是不是再生一個孩子,就能抵消他失去前一個孩子的痛苦呢?
張佩二話不說,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自願放棄房產,自願負200萬擔債務,並給予對方20萬的現金,然後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劉承宇又仔仔細細的看了一遍,很滿意,也簽了字。
他主動說,「等假期過了,我們去民政局把證領了吧。」
「嗯,我一時半會兒籌不到20萬,恐怕也得等十一後,才能打給你。」
「行,我等著。」
「你來這麼久,我還沒給你倒杯水,」劉承宇仿佛才意識到似的,裝模作樣的站起來。
「謝謝,不用了,我收拾一下我的東西就走,」
一切塵埃落定,兩個人的態度反而變得和氣,還帶著些許客套。房子、車和錢足以磨滅掉他們倆所有的感情和記憶。張佩已經完全記不起來,自己當初為什麼會看上這個男人。
她所說的收拾,是直接叫來搬家公司,把她所有的東西,以及屬於她親生女兒的東西,全部搬走。她深知,劉承宇將來一定會再找一個老婆,她可不想讓其他女人碰她和她女兒的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