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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或許媒體搞清楚了受害人的身份,修改標題為:#震驚!首都拖行事件主角之一疑為劉嫚父親,傷者身份疑為首科貿學院大學生王志華#

再然後,標題又必成#確認!駕豪車拖行傷人者系劉嫚之父#

到這個時候,網上這件事的關注熱度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熱搜榜前三條全是與此事有關的討論。需要強調的是,除了王志華和劉嫚扯皮的視頻,以及網上各種王志華的黑料,網友們並不清楚王春華和劉承宇車禍的始末。他們的想法還停留在對王志華的斥責上。

「呵呵,昨天還在首都大學囂張蹦躂的人,今天就躺在重症監護室里了?」

「我怎麼覺得王志華是活該呢,人心不足蛇吞象,自己不努力學習,努力賺錢,非得找別人討要,不要臉!活該!」

「他還真去找劉嫚的父親了啊!他是想錢想瘋了吧,難道310萬花到一分不剩了?」

「人要臉樹要皮,他能要一點臉嗎,不想再在頭條上看到他的新聞了。」

「這下好了,他受傷了,他和他家人又有理由找劉嫚要錢了!」

……

也有網友反駁他們,「無論受害人有什麼錯,司機都不應該拖行他,這是在故意殺人!」

「樓上的,你是不是不了解具體情況?建議去看一下視頻,受傷的這人不是個好鳥,他是自找的。」

「我認為劉嫚的父親不是故意的,他可能和劉嫚一樣,不想搭理王志華,打算開車走,可能是加上雙方情緒都很激動,就釀成了這場大禍。」

「被一個討債鬼纏上,真心好可怕,如果是我,我可能也會被逼瘋的。」

……

有先入為主的負面觀點在前,網上的輿論一開始都站在劉嫚父親這一邊,認為他是弱者,他開車拖人是情有可原,是被逼無奈,誰都不想和一個無賴打交道,甚至還有人說他幹得漂亮。反正王志華也沒有死,一天之後他就離開ICU,轉進了普通病房。

而且一天之後,警方正式發出警情通報也是一條很中立的新聞:「XXXX年3月25日,一名中年男子劉某在某單位大院內與一年輕男子王某發生口角,後劉某開車拖行王某四十九米,致其雙下肢骨折,全身多處受傷,接警後,我局民警趕到現場後,立刻控制了局勢,將劉某逮捕。現場無其他群眾受傷。經初步調查,劉某(50歲,男)系該單位員工。此案案情重大,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請廣大市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公安機關對於製造、傳播謠言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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