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我要激怒他,让他在慌乱中说出自己对我的真实想法和态度,如果他的确对我有情义,我会调节自己的生活步骤去迁就他。当然,这需要演一场戏,我决定大幕先开始,重头戏放在后面。
第二天,放学后我没有回家,我去了紫魅。连去了三天,终于等到了韩皓哲。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一定要多留言啊
密会(这章重修)
韩皓哲穿着一件粉红的衬衫,外面罩者一件银灰色的西服,都是对男人来说很嚣张的颜色,他却穿起来如沐春风,他向来就是个疏狂的人,会修饰,也很张扬,就象朵艳丽的芍药,喜欢炫耀着自己的英俊和品位。这一点他不如桢南,桢南向来只穿白色和蓝色衬衫,西装是浅灰或驼色系列,他是片朴鲁和典雅相调和的莲叶,低调,内敛。
当我说找他有事时,韩皓哲带我到了一间很幽静的房间,屋子里除了一架钢琴和一组沙发外,别无他物。
他调了一杯红酒递给我,我晃了晃杯子,晶莹的红色酒滴半天蜿蜒着顺着杯壁淌下来,挂壁很久,“好酒!”我赞叹。
他眉峰舒展,心情愉悦,
“想听什么?”他问,表情专注礼貌,似乎我是专门来听音乐会的。
我一楞,“致爱丽丝吧!”
他点头,指间下潺潺流水淙淙响起,幽幽暗暗,辗辗转转,我第一次发现韩皓哲的手掌很大,敦厚有肉,但是绵软如玉,和他平时那种大男人的气慨很不相衬。相比之下,桢南的手指消瘦,骨节更灵活修长。而且他俩也很奇怪,造化弄人,桢南长相清秀雅静,如芝兰玉树,却偏偏长了两道隽秀的浓眉,韩皓哲英俊帅气,如朗朗烈日,眉峰却偏偏很秀丽。
他一首接着一首弹,全是秋日思语那些丁丁冬冬比较轻快的曲子,反正贝多芬的命运和巴赫的交响曲没听到,
我紧绷的神经不知不觉中放松下来,口难自禁,开始谗虫泛滥,一杯接着一杯喝。
我斜依在沙发上懒洋洋地听着,不一会竟然有些昏昏欲睡,可能平时熬夜熬得太狠,人疲累到了极限,睡眠又太少,这一刻竟然少有地放松。我嘴里喃喃地说着一些自己都不知道的醉话,他耐心地听着,一直也没打断,直到我彻底睡着前,我好象听到他叹了口气,念了一句很拗口的诗,“可怜的受伤的名字!我的胸膛将是一张供你养息的眠床” 我很奇怪,这人竟然也会念诗(很多年后,我才知道那是沙士比亚的一句名言。那时我还在笑,你也知道老沙,我还以为你是文盲呢?)
再醒来,鼻间有浅淡梨花气息,恍了恍神,发现自己歪在沙发上睡着了,口里诞沫流了一席,
我有些红脸地坐起。
“醒了?”
韩皓哲闲适地坐在沙发里看书,柔和的灯光洒在他身上,竟然也有几分恬淡的书卷气,“真难
得,你也看书吗?”我揉着自己昏沉的额,
他合上书,凤目微盍,眼里流光溢彩,他微笑,“你以为我是什么?混世魔王?纨绔子弟?好歹我也是浙大的工商硕士”
“我还是哈佛商学院的MBA呢!”我嘴巴毫不示弱。
“你看,我说真话你从来不相信,有时我说假话吧,你又当真!”他展着眉毛故意做苦恼状。
我尴尬地笑笑,有点小咳嗽。“你这人真真假假,谁搞得清?”
“喂,说真的!不要太拼啊!弓张得太紧,会断!”他貌似轻松地说,递了一杯水给我。
“拉不满,射不远!”我一饮而下。
“女孩子心大很了不好!国家不需要那么多花木兰!”他找个舒服位子坐了下来,态度很轻松闲适,“说吧!找我什么事?”
恋耽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