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意: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做最好的自己
第1章 睡了
十月末,京北
姜甜中規中矩了二十五年,做過最離經叛道的事就是和見過一面的男人結了婚。
上午見面,下午領證,結婚證到手那剎,她才恍惚有種她已婚了的感覺。
後來這種感覺漸漸被削弱,起因是她和那位僅見過兩面的老公自從領證那天起便一直各住各的,算下來已經小半年了。
姜甜和閨蜜陳蜜兒住在城東的新樓盤裡,至於那個男人嘛,姜甜不知道,看他穿著打扮都是高定款房子應該差不到哪去。
本來呢,一切都挺好的,互不打擾。閒暇的時候姜甜會約上陳蜜兒兩個人去爬爬山,泡泡溫泉,逛逛商場買買衣服,盡情享受單身,哦,不,已婚身份。
畢竟沒了她媽媽時不時的催婚,真的太幸福了。
可這一切因為那晚打破了。
也就是一個月前的某周六,姜甜在同學會上偶遇了趙森這個王八蛋,趙森是她的前男友,劈腿富家小姐後和姜甜分了手。
這年頭分手是常見的事,姜甜就當那三年餵了狗,分就分吧,誰離開誰還不能活嘛。
偏偏趙森得了便宜還賣乖,分手一年了還在同學群里散播假消息,說當初他們之所以分手都是因為姜甜腳踩兩隻船。
姜甜性子是溫順,但也受不住他這樣的髒水,當即和他吵了起來,吵架嘛肯定什麼難聽說什麼。
趙森冷嘲熱諷道:「姜甜,也就只有我眼瞎看上你,你知道別人是怎麼議論你的嗎,一天天裝的假清高,親一下都催三阻四,除了那張臉一無是處。」
「我也就是看你可憐才跟你交往,你這樣的女人提鞋都不夠。」
這話從曾經相戀三年的男人嘴裡講出來真是太糟糕了,姜甜端起酒杯潑了他一臉,送給了他兩個字:「渣男。」
罵完人,拎起手裡的包打他。
場面一度很混亂。
從餐廳出來後,姜甜給陳蜜兒打電話,罵了趙森許久,陳蜜兒哄著姜甜說:「走,姐帶你去瀟灑。」
就這樣,姜甜和陳蜜兒去了新開的酒吧。
在那裡喝的醉生夢死,也不知怎的碰觸到了手機,把電話撥了出去,那端接通後,姜甜只說了一句:「狗男人,我不要你了。」
二十分鐘後,電話那端的男人出現,彼時姜甜正拿著話筒大唱特唱,姜甜哪都好就是五音不全,唱的那個歌,太有穿透力了。
陳蜜兒忍了一晚上,終於等到能降服她的人了。
看著推門走進來的矜貴男人,陳蜜兒叫了姜甜一聲,姜甜停下,側眸去看,「怎麼——」
話沒說完,視線和男人對視上,姜甜打了酒嗝,氤氳著眸子叫了聲:「聞聰…老公…」
這是姜甜那晚最後的記憶,她好像倒在了男人的懷裡。
後來的記憶便是第二天了,屬實荒唐,她是從聞聰的床上醒來的,整個人埋進他懷裡,胳膊搭他腰上,腿還緊緊纏著他。
她身上布滿了痕跡,他也是,胸前挺慘不忍睹的,又是咬痕,又是抓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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