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就很欠扁的纹身师扎着一个染成黄色的马尾辫,这个男子每次发现我在纹身的过程中睁开了眼,都要像憋了很久似的唠叨起来,很少有男人三八到这个程度,他却说这只是职业习惯;这次他问我:“要不要一次全部纹完?”
“不用了,再来一次吧。”我说。
“呵呵,真没想到,竟然有人找我纹了一个跟你完全相同的图案。”纹身师叨叨着,“我这个小店之所以敢开在居民楼里,没有门头,没有招牌,靠的就是手艺,全是回头客,熟人介绍;我一开始还以为那个人是你介绍的。”
“他是谁?”我好奇地问。
“这我可不能说,嘿嘿,”纹身师坏笑了一下,“人家没说,你不也一直没告诉我你干什么的吗?不过可以告诉你,他纹的速度可比你快多了,下次就可以纹完了,而且,他是纹在胸上的。”
“他下次哪天来?”
“明天晚上。”
“那我也来。”我说。
“好的,”三八的纹身师最终还是没有忍住他的嘴,“不过可以告诉你,那个人,很可能是一个警察。”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好奇地问道。
“因为我在无意间看见他的包里掉出一把警用手枪……”
第74节
(十一)
在调查过所有被害人的手机、EMAIL、网络聊天记录、最近联系人等一切行动之后,我们突然发现,这几个人又出现了一个共同的特点,在他们遭遇侵犯之前,都跟同样一个QQ号码谈过生意。
是的,没错,皮肉生意。
QQ号的主人很快查明,的确是个女孩,但唯一的遗憾在于,这个女孩已经在三个月前已经自杀身亡。
这是一个平凡的大四女孩,在她即将毕业的前夕,却接到被开除的一纸通知,理由很简单,因为她出卖自己的身体。
她出卖自己的身体,赚取学费与生活费,她成绩优秀、为人善良,只是不愿意交朋友,她每天白天上课,晚上“工作”,只有周末完完全全地留给自己,什么都不想。
她在外面租房子住了很久,因为“工作”方便,直到毕业前夕才搬回那张宿舍里空了很多天的属于她的床,因为她即将有充足的时间靠自己的双手而不是身体赚钱,但或许是一个人住惯了,还不太适应群居的生活,无意间,一本日记被同宿舍八卦的女孩发现,那里面记录了她生活与“工作”的点点滴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