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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九六五年的,十四了。”

“才十四岁,为啥不叫你念书?”

“我不知道呀。”

马秀萍那对柔软的大眼睛满含着委屈而无奈的神情。

“你爸呢?”

“在后边,等一会儿就回来了。校长和他说话哩。”

“你回去,等他回来了,我给他说,叫你去念书。”听祝永达的口气,好像马生奇非听他的话不可。

马秀萍就站在他跟前,说话时隐隐约约突起的胸脯一起一伏,略显潮湿的眼睛静静地看着他。后来,祝永达曾经不止一次地想,那天晌午他和马秀萍的相遇大概是天意是上苍的安排是一种宿命,使他有机会近距离地注视她阅读她。十几年以后,紧紧依偎着他的马秀萍直言不讳地问道:“是不是从那天晌午起,你就开始打我的主意了?”他说:“哪能呢?我咋敢打一个十四岁女孩儿的主意?”他没有撒谎,他刚刚被不再“另类”,刚刚被“解放”,他还没有那样的勇气。马秀萍给他留下的只是一种明晰的、美好的印象,他的心中仿佛透进来了一束亮光,他不由得冲动,真想放开喉咙大声呐喊几声,或者脱光衣服就在这田野上疯跑,直到累得趴下起不来为止。他只有一个愿望:一定要人模人样地活人做出点事情来。在过去的那十年间,他简直活得不是人。

祝永达目送着马秀萍从松树底下走过去从田野上走过去,她的背身在他的目光中淡了,再淡了,淡到了他的视力不能及。她那鸭蛋形的带着孩子气的脸庞还在他眼前,她那双汪满了水的眼睛还在他眼前。女孩儿仿佛于一瞬间长进了他的肉里,把根须扎在他的心里了。

马秀萍走后不一会儿马生奇从南堡公社中学回来了,他是去给马秀萍退学的。马生奇快四十岁了,中等个子,四方脸,一头短发稀稀的,跟受了旱的玉米苗一样。他走起路来,腿有点向外撇。祝永达拦住马生奇问他,为什么不叫马秀萍念书了?

“我供她念书,那不把我冤死了?”

“她是你的女儿,你有责任供她,有啥冤的?”

马生奇冷笑一声:“她是我的女儿?她要是我的女儿,我非把她供进大学不可,可惜呀可惜,她是野汉的,不是我马生奇的。”

“娃大了,你不要胡说。”

“不是我胡说,她确实是野汉的。别人不知道,我马生奇知道,薛翠芳知道。”

马生奇不住地扼腕叹息。松树的阴影在他的身上摆动着。他从烟盒里抽出了一支烟来手颤得半晌点不着火。马生奇冤枉得摇头跺脚。他很凶地抽着烟,恨不能一口把那半截纸烟连烟丝吞下去。他跟套在碾子上的驴一样在原地转了两圈,一双手响亮地拍了两下,好像等待了十几年了才找到了一个诉说冤屈的对象。

一看马生奇那十分愤慨的样子,祝永达不知说什么好。他给马秀萍的那个保票是白打了?看样子,事情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从薛翠芳生下马秀萍以后马生奇就怀疑这女儿不是他的骨血。马生奇的怀疑不是没有理由。

一九六四年国庆节前夕,在新疆石河子农垦师工作的马生奇回到了松陵村,和薛家村的薛翠芳结了婚。婚礼由松陵村的支部书记田广荣主持。三十多岁的田广荣正在春风得意之时,他能给这一对年轻人主持婚礼也算是马生奇一家的体面了。酒桌上,村里人不住地赞叹,长相平平的马生奇算是采了薛家村的一枝花。薛翠芳的漂亮简直就是松陵村的一面旗帜,年轻人的目光被召唤到这面旗帜下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他们在酒桌上就开始嬉闹了。连田广荣似乎也有了三分醉意,失去了往昔的威严与冷峻,薛翠芳敬酒时,他竟然捏住了新人的手腕不放,他的失礼使同桌的长辈们尴尬了好一阵子,端着酒壶的马生奇蒜头鼻子也红了却无法张嘴,也不知说什么好。一脸娇羞的薛翠芳从容自若,没有忸怩,没有给人们难堪。她的随机应变落落大方使长辈们颇为反感,当时,就有人放出了话:马生奇恐怕是守不住这个媳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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