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里窜出来的是头刚成年的野猪,个头硕大看起来得三百多斤,奔跑起来就像个狂奔的卡车,被獠牙一扎保准死翘翘,暴躁的脾气和强大的攻击性成为丛林中最可怕的杀手,成年野猪的威慑力甚至在老虎丛林豹以及黑熊之上。
“救命!”
刘陵的双腿酸软,挣扎的爬了半天没站起来,尺余长的锋利的匕首对于野猪来说就是个玩具。
油光发亮的野猪皮上覆盖着树胶和泥巴的混合物,那是野猪们蹭掉寄生虫得到的自然馈赠,北方野猪喜欢蹭松脂。南方野猪喜欢蹭树胶。更有趣的是这种畜生很擅长寻找树胶,大树的分泌物是杀虫的最佳手段,烂泥塘里打滚是野猪洗澡的习惯。
一头成年大野猪皮糙肉厚堪比犀牛,冲击力和杀伤力也不逊于犀牛。脾气暴躁程度也可以媲美犀牛。除了个头吨位略有不如。简直是个缩水版的犀牛。
野猪冲过了来。
刘陵吓的闭上眼睛,举起挖竹笋的匕首递过去。
噗哧!
噗通!
烟尘四起,冲来的劲风把她吹的东倒西歪。钗横发乱。
野猪距他只有几步之遥,头部的中箭奄奄一息了。
刘陵面色通红,气的丢下匕首直跺脚:“曹时,你又戏弄我!”
青石上,磨刀的青年头也没抬,背在身后的战弓解了下来,箭袋里少了一根羽箭。
“顽固的臭石头,不敢说话就装木头人,哼!”
刘陵气呼呼的把打翻的笋子一个个捡起来,今日三餐的蔬菜就落在这些不起眼的笋子上,瞥了眼即将死去的野猪,蹲下来继续挖竹笋:“吃死你,噎死你,让你吓唬我。”
曹时没抬头心里悄悄松口气。
一行三人逃亡西南,历时一个月辗转千余里,不敢在村庄附近出现,偷过土民的粮食也吃过野果,风餐露宿躲避追兵很辛苦。
王孟拎着染血的长剑跑出林子,看见野猪倒毙在树林外松了口气:“刚才在树林里碰到这畜生一照面就要顶我,幸好我反应快给了他一剑,未曾想这畜生从我来的路一路飞奔,我追之不及险些误了大事,万幸,君侯没有受伤。”
“这畜生我每年都要杀死十几头,一点小麻烦不用担心,找到盐巴了没?”
“没有,附近没有盐矿,我们只有向海边走了。”
曹时喟然长叹。
出逃前只来及带走两包食盐,这一个月省吃俭用也已所剩无几,没有盐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迫使他们改变路线走出相对安全的深山密林,向开阔海边行进了数百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