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世界的變化,如此之快。這麼快,這個家,就只剩下他一個了。
鄉鎮繁榮起來,一條條新公路修起,這一片區域幾乎荒廢。認得的鄰居,一家家搬走。
孩子的媽媽早已另組婚姻,跟著別人在杭州打工。幾個月前,向榮剛去杭州看過,遠遠地看著她,覺得她過得應該不錯。那他就放心了。
六年了。
埋在屋子底下的孩子,應該只剩白骨。沒人認得出。他認不出,他手裡的這個小子,也認不出。
即便是幾個月前,劉若煜和李必冉相遇,他們都認不出彼此,曾在這村裡有過一面之緣。他們更加認不出嚮慕華了。
手裡的半大小子周少凌,還昏迷著。把這樣一個19歲的少年誘拐到手,對向榮而言,輕而易舉。他扛著周少凌,走回院子,徑直走進屋內,鎖上了門。
打開一盞柔和的油燈,即使公路上偶爾有車經過,也察覺不了這鄉村老屋裡的端倪。向榮把人放在地上,用鐵鏈鎖好四肢,確保他不可能掙脫。又扭頭看了眼窗外,夜色還深,夜還長。
他從柜子里取出瓶二鍋頭,倒上兩杯,一杯自己喝,一杯澆在地上。而後點了支煙,坐在桌旁,看著那伏在冰冷地上的少年。
其實還是有些遺憾的。對於李必冉和劉若煜,只是誘使他們把自個兒送進了牢里。並不能像第一個或者這個,親手摺磨、殺了。但當時李必冉和劉若煜本身已經走在歪路上,向榮把網吧最好的兩個位子給他們留著,裝了監聽器,察覺他們有殺人衝動。不知道為什麼,向榮覺得,讓他們動手殺了人,比直接殺掉他們,更能令自己感到滿足。
況且,那個人也這麼對向榮說:看著仇人自己走上絕路,眾叛親離,家破人亡,從此不得解脫,不比你直接動手,更好。即便將來他們出獄,你可以那時再動手。
向榮覺得這話說到了自己心坎里。
藥是那人給的,或許是某種新合成類毒品。不知不覺下到兩個男孩的飲料里。劑量不多,只會令他們比平時更容易興奮,情緒衝動。沒多長時間,就驗不出來了。
時常和他們聊天,談及自己的成長經歷,與長輩的抗爭,快意恩仇。說起自己曾經知道的某個少年,親手砍了學校的仇人,反正也只用在少管所蹲幾年,是個漢子……諸如此類。
幾個月時間,密切關注,潛移默化,心理暗示,生理削弱……都按照那個人給的指示。不過,走出最關鍵那步,還是兩個少年自己。是他們想殺人。
就像他們當年殺死他的兒子一樣。
……
向榮的目光,又回到周少凌身上,看他像條死狗似地趴在地上,腦海里卻浮現出當年他帶著妻子,想要找那些孩子要個確切的說法,只想知道,他的兒子,到底是怎麼死的?並不是說就要找他們麻煩。可是周少凌被他的父母擋在身後,他們臉上,沒有半點同情或者體諒,只有冷漠、厭惡和避之不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