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有了後娘就有後爹,人都有私心,對自己親生的好點又沒什麼,但也不能這麼區別對待吧。」
「一個大男人寧願嫁人都要跟家裡斷絕關係,可見他們做的有多過分,說來說去要怪只能怪他們自己。」
「但怎麼說也生了他又養那麼大,就是斷了關係,該給的孝敬還是要給的吧。」
「既然是嫁出去族譜又除了名,就是別家的人,哪家閨女出嫁了還要每個月倒貼錢給娘家的?」
「自個兒把兒子給虐待走,又放話不認兒子,都這樣了怎麼還有臉討要孝敬,我看就不該給……」
子女對父母不孝是重罪,更嚴重是要掉腦袋的,父母不善待子女雖不會攤上多大的罪名,但嚴重的話也是要受罰的。
平常來論有因才有果,家裡生而不養,又加上種種不公,蔣遼的做法倒真不該用不孝來定論。
何墉聽完捋起鬍鬚,沉吟一陣後,他放下手對蔣遼道:「如此說來,你知恩圖報抗大不為,當年不顧家裡阻攔都要與男子成親,倒是情有可原。」
廉長林昨日攔著不讓他對蔣祿升動手,卻設法把自己往官府送,原因之一,就是不想讓他背負不孝的罪名。
蔣遼其實無所謂會不會被人說不孝,更不在意何墉會怎麼判定。
公道自在人心,剛才那番話,他是站在原主的立場上必須為他說出來。
何墉五十多歲頭髮半白,瞧著跟個泥古拘方的老古董一樣,聽完他的話蔣遼確實挺意外。
在這以天為尊以長為先的古代,何墉竟然能就事論事沒直接給他定罪。
外人都傳鎮上的知府秉公執法是個為民主事的,確實對得起這名聲在外。
昨天回去後廉長林解釋自己傷人的打算,還跟他保證去了官府就算不能全身而退,也不會讓自己有什麼損失。
蔣遼當時還覺得這小子未免太過自信。
現在看來,他還真是多慮了。
第71章
「不過你嫁人雖然情有可原,但確實對父母忤逆不敬……」何墉又道。
「蔣祿升和方氏以前不作為對你百般折磨不公,但總歸是將你養大了,為人子的,再怎麼樣都不能不贍養父母,本官做主,每月的孝敬你可以少給他們。」
真按規定每月能拿到的孝敬就沒多少,減下去還能剩幾個子,方氏當即就不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