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午,命秦王府武相陕西行省右丞耿炳文署行都督府事。
改宜兴卫为守御千户所。
癸未,国子学典簿周循理言:“国学,教化本原,请择经明行修之士充学官,而增置其员。民间子弟俊秀年十五以上,愿入国学者,听复其身;京官子弟,一品至九品年十二以上者,皆令入学,且定其出身资格。大学生贡于朝,比科举进士,俱得优等擢用,如此,则在内国子生日渐增广,在外有常贡科举进士,不患无人材用矣。”上是其言,命中书省增广太学生,定其出身资格,仍择文儒性行端洁者充学官。
乙酉,改陕西兴元府为汉中府。
置亲军都尉府及仪鸾司,初设拱卫司正七品,管领校尉,属都督府,后改为拱卫指挥使司,秩正三品。寻以拱卫司似前代卫尉寺,又改为都尉司。至是,乃定为亲军都尉府,管左、右、中、前、后五卫军士,设仪鸾司隶焉。
泉州府惠安县民陈同作乱,寇永春、德化、安溪三县,泉州卫千户姚得、龚胜等率兵四千讨之,贼拒战,得等失利,指挥周渊复督兵进击之,又为所败。时驸马都尉王恭镇福建,闻贼势猖獗,遂自将精兵讨之,比至,贼悉众迎战,官军奋击,贼众大败,获同斩之,众遂降。
永平府滦州大水,陕西延安府雨雹伤稼,诏蠲其田租。
绥宁县民萧天祐等聚众为乱,平章杨璟遣兵捕斩之。
是月,倭夷寇山东,转掠温、台、明州傍海之民,遂寇福建沿海郡县,福州卫出军捕之,获倭船一十三艘,擒三百余人。
中书省臣言:“临濠府自吴元年至洪武二年税粮皆已蠲免,计其府夏税麦一千二百八十三石,及安丰千户所濠梁卫屯田当税麦者,自今年为始,徵收如旧。”上仍令勿徵,以苏民力。
故元陕西行省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等以元所授金银牌印、宣敕诣左副副将军邓愈军门降,及镇西武靖王卜纳剌亦以吐蕃诸部来降。先是,命陕西行省员外郎许允德招谕吐蕃十八族、大石门、铁城、洮州、岷州等处,至是何锁南普等来降。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五十四
洪武三年秋七月丁亥朔,续修《元史》成,计五十有三卷,纪十、志五、表二、列传三十六,凡前书未备者,悉补完之,通二百一十二卷。翰林院学士宋濂率诸儒以进,诏刊行之,人赐白金二十两、文绮、帛各二,授儒士张宣等官,惟赵埙、朱右、朱廉乞还田里,从之。
是日,大风。
戊子,上谓皇太子曰:“天子之子与公、卿、士、庶人之子不同,公、卿、士、庶人之子系一家之盛衰,天子之子系天下之安危。尔承主器之重,将有天下之责也。公、卿、士、庶人不能修身齐家,取败止于一身一家,若天子不能正身修德,其败岂但一身一家之比,将宗庙、社稷有所不保,天下生灵皆受其殃,可不惧哉?可不戒哉?”
礼部尚书崔亮奏定皇太子以下及群臣赐坐、上坐、墩之制,参酌宋典,各为等差。其制:皇太子以青为质,绣蟠螭云花为饰,亲王亦如之;宰相及一品以赤为质,饰止云花;二品以下蒲墩无饰。凡大朝会、锡宴,文官三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上殿者赐坐墩,其朝退燕闲及行幸之处,则中书省、大都督府官二品以上、台官三品以上及勋旧之臣、文学之官赐坐者,仍加绒罽绣褥。命其如式制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