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仪鸾司,设司仗,改亲王仪卫司司仗为典仗。
置福州卫指挥使司。
置武靖、岐山、高昌三卫指挥使司,以卜纳剌为武靖卫指挥同知,桑加朵儿只为高昌卫指挥同知。上谓侍臣曰:“推诚心以待人,路人可使如骨肉;以嫌猜而御物,骨肉终变为仇雠。朕遇前元亲族如高昌、岐王等,皆授以显职,仍令带刀侍卫,一无所疑,朕待之如此,彼岂肯相负哉?”侍臣对曰:“陛下此心,实古帝王一视同仁之心也。”
辛卯,礼部奏言:“古者,元圭之制,天子一尺二寸,皇太子九寸五分,亲王桓圭九寸。今制,上亲见郊庙及受群臣朝,则服衮冕,执大圭,独奠镇圭于郊庙礼,尚未举行。”上曰:“镇圭乃奠于缫,藉以为贽,礼不必行。”
以何琐南普为河州卫指挥同知,朵儿只、汪家奴为佥事。置所属千户所八,曰鉄城,曰岷州,曰十八族,曰常阳,曰积石州,曰蒙古军,曰灭乞军,曰招藏军;军民千户所一,曰洮州;百户所七,曰上寨,曰李家五族,曰七族,曰番客,曰化州等处,曰常家族,曰爪黎族;汉番军民百户所二,曰阶文扶州,曰阳咓等处。仍令何琐南普子孙世袭其职。
壬辰,以湖州府知府侯善为山东行省参政。
河南府知府徐麟以母老居蕲之广济,请终养。上命刑部侍郎左安善为河南府知府,改麟为蕲州府知府,俾就养其母。
以浙江按察司副使傅让为松江府知府,户部员外郎刘文为湖州府知府。
甲午,置建宁都卫指挥使司。
诏复阙里孔氏子孙二十六户徭役。
丙申,命中书省定王国宗庙及社稷坛壝之制。礼部尚书陶凯等议于王国宫垣内左立宗庙,右为社稷庙,为殿五间,东西为侧阶,后为寝殿五间,前为门三间。社稷之制,古者,王爵不以封,止有诸侯社稷之制;汉皇子始封为王,得受茅土而社稷之制无闻;其他封公侯者,无茅土而社以木。后世因之,以州县比古诸侯,故其制皆方二丈五尺。唐制,州县社稷坛方二丈五尺,高三尺五寸,四出陛,三等门,北、东、西三面各一,为屋各三间,每门二十四戟,其南无屋。宋制,州县社稷坛率如唐制而高不及者五寸,其社主用石,如钟形,长二尺五寸,方一尺,剡其上,培其下半。今定亲王社稷坛方三丈五尺,高三尺五寸,四出陛,两坛相去亦三丈五尺,壝四围广二十丈,坛居壝内,稍南居三分之一,壝墙高五尺,各置灵星门,外垣北、东、西门,置屋列十二戟,南门无屋,社主用石,长二尺五寸,阔一尺五寸,剡其上,埋其半。已上丈尺并用营造尺,上不同于太社,下有异于州县之制。从之。
诏免绍兴府诸暨县水灾田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