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韩国公李善长等六国公、延安侯唐胜宗等二十五侯及丞相、左右丞、参政等临濠山地六百五十八顷有奇。
丙申,置濠梁后卫、南阳卫二指挥使司。
丁酉,罢司农司。
命工部置战袄,给征蜀军士。
戊戌,日中有黑子。
己亥,命故元宗王子任八隔巴从卜纳剌西还,赐文绮衣一袭。
中书省臣奏言:“高丽国郎将李英等因入朝贡,多带物出境,请加禁止。”诏勿禁。
庚子,上命皇太子观《元史》世祖时事,告之曰:“世祖虽能立国而制度甚疏阔,礼乐无闻,故政事不及汉唐,况能复古乎?”
辛丑,中书省臣言:“山东、山西、陕西等处岁办盐课,请于本处贸易绵布,以备军装,庶省转运之劳。”从之。
壬寅,皇第十一子椿生,惠妃郭氏出也。
陕西延安府肤施县以旱闻,诏免其田租二万八千二百余石。
改北平平滦府为永平府。
上以兵革之后,中原民多流亡,临濠地多闲弃,有力者遂得兼并焉。乃谕中书省臣曰:“古者井田之法,计口而授,故民无不授田之家。今临濠之田,连疆接壤,耕者亦宜验其丁力,计亩给之,使贫者有所资,富者不得兼并。若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己业,而转令贫民佃种者,罪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