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巳,赐秦王樉、晋王黄金各百斤。
命平凉卫指挥李荣署陕西都指挥使司事。
甲午,复置陕西行都指挥使司于庄浪,后徙于甘州。
乙未,诏中书:“凡丁忧官,在任三年之上无赃犯者,依品级月与半俸,止于终制,在任三年者亦依本品级全俸三月,以餋其廉。”著为令。
丙申,命礼部凡国子生居京师岁久,有父母俱存或父母亡而祖父母、伯叔父母存者,皆遣归省人,赐衣一袭、钞五锭为道里费,其父母或祖父母、伯叔父母存者,人赐帛二匹。
朵甘乌思藏灌顶国师答力麻巴敕遣酋长汝奴藏卜等表贡方物,赐衣服、绮帛有差。
平羗将军御史大夫丁玉率师讨松州叛酋,平之。
二月戊戌朔,命曹国公李文忠往河州、岷州、临洮、巩昌、梅川等处整治城池,督理军务,边境事宜悉从节制。
庚子,册大都督府都督佥事王弼女为楚王桢妃。
癸卯,祭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月将、城隍诸神。
遣官祭先农及旗纛。
乙巳,敕谕中书省臣曰:“今春雨雪,经旬不止,严宁之气切骨,朕思昔在寒微,当此之际,衣单食,艰苦特甚。今居九重,拥裘衣帛,尚且觉寒若是,其天下孤老衣不蔽,体食不充腹者有之,尔中书令天下有司俱以钞给之,助其薪炭之用。”又敕曰:“连日阴雨,京民中亦有孤贫者,尔中书审其户,凡孤幼户给盐十五斤,孤寡者户十斤。”
初昏,有星大如鸡子,赤色,起自天市东垣,东行至游气中没。五鼓,一星起自紫微上辅,西北行入文昌没。
丁未,命丞相胡惟庸释奠于先师孔子。
戊申,祭大社、大稷。
建神乐观,上以道家者流务为清净,祭祀皆用以执事,宜有以居之,乃命建神乐观于郊祀坛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