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午,上谓四辅官王本等曰:“天道福善祸淫,不言而见,君有德则降祥以应之,不德则降灾以警之,故天之于君,犹父之于子,子不善而父警之,安敢不惧?盖谨惧无违,犹虑有非尝之灾,若恣肆不戒,岂能免当然之祸?朕与卿等,皆当慎之。”
四川水尽源、通塔平、散毛诸洞长官作乱,命江夏侯周德兴移兵讨之,仍命汝南侯梅思祖、都督佥事张诠为之副。时德兴帅师征五溪蛮,蛮人散走,及是命复讨诸洞,未几皆平之。
礼部尚书李淑正言:“州县儒学训导,多以贤良等科荐至京,致师范缺员,生徒费业。”上曰:“学校,人才所出,朕方以未得明师为忧,而有司又拔而举之,甚失教育人才之意,其即禁之。著为令。”
丁未,征南将军颍川侯傅友德兵至湖广,分遣都督胡海洋等帅兵五万由永宁趋乌撒。
革山西布政使司织染局。
以考功监令李澂为兵部尚书。
己酉,赐翰林院脩撰赵新致仕。敕曰:“士之所以能立身,以保其终始,有三品焉。上才之士志高量大,其所为无所不可;中才之士谨守成法,不失其中,仅能措诸事业;其次虽守法,而或失其中,然不至于为恶,此皆是以保其身者也。惟卿质直无伪,涉猎书史,始为国子助教,能举其职,及迁山西布政使,虽无所设施,而持身廉洁。朕以卿本儒者而才不及中人,不宜任以政务,授翰林脩撰。既而见卿年老多疾,特令致仕。卿其保厥终始,以副朕怀。”新,温州乐清人,通春秋,用荐任官,至是致仕还乡。
冬十月壬子朔,日有食之。
癸丑,命法司论囚,拟律奏闻,从翰林院、给事中及春坊正字司直郎会议平允,然后覆奏论决。
甲寅,享太庙。
免应天等五府秋粮,诏曰:“立法所以绳奸,施恩所以恤下。朕思创业之初,军需甲仗皆出于江左之民,其劳甚矣。其应天、太平、广德、镇江、宁国五郡今年秋粮,官田减半徵收,民田全免,期苏民力,同乐治平。”
丙辰,漳州府南靖县民为乱,南雄侯赵庸遣兵讨平之。
以秦府右长史蒋子杰为山西按察使。子杰,四明奉化人,洪武四年由乡贡进士,擢起居注。五年,除刑部主事兼秦相府录事。八年,迁审理正。十一年,升长史。十三年,改崖州知州,寻召还复职,至是授今官。
革王府伴读及工正所。
戊午,旌表杭州府仁和县民何富妻平氏贞节。平氏年二十三而富卒,誓不再适,孝餋舅姑,教其子至于有成。至是,年六十六,有司上其事,诏旌表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