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未,起前石埭县知县石祯为嘉兴府知府,监大军仓支纳杨企贤为常州府知府,辰州府通判墨景铭为凤翔府知府。初,祯等皆坐事免,还乡。至是,上惩胡、陈蔽贤之弊,故皆起用之。
甲申,五色云见。
始置诸司勘合。其制:以簿册合空纸之半而编写字号,用内府关防印识之,右之半在册,左之半在纸,册付天下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及提刑按察司、直隶府、州、卫所收之,半印纸藏于内府。凡五军都督府、六部、察院有文移,则于内府领纸填书所行之事,以下所司,所司以册合其字号,印文相同则行之,谓之“半印勘合”,以防欺弊。
礼部言:“天下布政使司、府、州、县凡祭祀社稷、山川,命文官主祭,武官不与。岷州等卫军民指挥使司既职兼军民,其社稷、山川之祭,则宜从本司主之。”制曰:“可。”
乙酉,城播州沙溪,以官兵一千人、土兵二千人戍之。
丙戌,命翰林院侍讲火原洁等编类华夷译语。上以前元素无文字,发号施令,但借高昌之书,制为蒙古字,以通天下之言。至是,乃命火原洁与编修马沙亦黑等以华言译其语,凡天文、地理、人事、物类、服食、器用靡不具载,复取《元秘史》参考,纽切其字,以谐其声音。既成,诏刊行之。自是,使臣往复朔漠,皆能通达其情。
丁亥,命礼部遣使往福建、湖广、江西、浙江四布政使司及直隶府、州选善书者,凡得千九百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