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酉,皇从曾孙赞杰生,靖江王第七子也。
四川永宁宣抚使禄肇遣弟阿居来言:“比年以来,岁赋马匹皆已输足,惟粮不能如数,缘大军南征,蛮夷惊窜,耕种失时,加以兵后疫疠,死亡者多,故输纳不及。”上命蠲之。
吏部言:“天下布政使司、按察司及府州县朝觐官凡四千一百一十七人,考其政绩,称职四百三十五人,平常二千八百九十七人,不称职四百七十一人,贪污百七十一人,阘茸百四十三人。”诏称职者升,平常者复其职,不称职者降,贪污者付法司罪之,阘茸者免为民。
四川、贵州二都司送所市马一万一千六百匹至京师。
甲戌,享太庙。
以儒士刘三吾为左春坊左赞善。三吾名昆孙,茶陵人,兄耕孙、焘孙皆仕元。耕孙,《元史》有传。三吾少习举子业,元季避兵广西行省,承制授三吾靖江路教授,迁儒学副提举王。师克广西,乃归茶陵。至是,通政使茹瑺荐之,授左春坊左赞善。三吾虽老而应对详敏,博览善记,侍上承顾问,多称旨。上甚重之,寻升翰林院学士。
乙亥,给留守等卫旗军三万一千三百九十二人米四万九千三百余石、绵布三万三千六百匹。赏成都等卫将校二十八人文绮八十一匹,帛如之,以征云南功也。
丙子,桂阳州税课局火,毁及卷历,惟课钞存。有司穷治之,上以其失火出不意,命勿问。
给京卫军士夏布,人五匹。
赐建昌卫指挥使月鲁帖木儿文绮百匹、钞五百锭。时月鲁帖木儿举家入朝,请遣子入学,愿留其家于京师。上不许,厚赐,遣还。
丁丑,高丽遣使进马五千匹、金五百斤、银五万两、布五万匹,赐其使金庾等八十七人钞三百八十二锭。
戊寅,上谕礼部臣曰:“覆载之间,蕃邦小国多矣,有能知天命,守分限,不恃险阻,修礼事上,以保生民,未有不绵其国祚。若施谲诈,肆侮慢,未有不构兵祸,以殃其民。高丽王王颛自朕即位以来,称臣入贡,朕常推诚待之,大要欲使三韩之人举得其安,岂意王颛被弑而殒。其臣欲掩己恶,来请约束,朕数不允听,彼自为声教而其请不已,是以索其岁贡,然中国岂倚此为富?不过以试其诚伪耳。今既听命,其心已见,宜再与之约,削其岁贡,令三年一朝,贡马五十匹,至二十一年正旦乃贡。汝宜以此意谕之。”
赐暹罗斛国使臣昭禄、巴霭等钞有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