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四月辛巳朔。
壬午,擢五开卫指挥佥事宋炳为前军都督府都督佥事。
金吾等十卫奏请增守禁门校卒,上从之,因命:“自今内官、内使出差不问有无文据,须门官引奏,方许其出。”
锦衣卫镇抚李志诚将出征,奏请给其外家完聚。上曰:“朝廷之于武臣,凡其伯叔兄弟,皆许给聚,然亦有等差,未尝及外家也。尔方从征,未能竭力趍事而即私于妻党之亲,岂知为将者受命则忘家,临阵则忘身?宁复顾其私亲耶?此不忠所事,罢其职。”
癸未,制谕今上曰:“故元旧官阿速哈剌儿、伯颜忽里二人,今授以指挥之职,令其管领达达军士,数虽不多,然皆可用,况北平风土素所谙练。曩者,所起阿速部长云有千余符头,宜选能骑射者二三百人或百人,差官送军中,令总兵官择千、百户员外置者领之。果能骑射,则以此符给之,令充先锋,视其能战与否,尤必早夜警察,讥其出关,点选明白,慎无轻慢纵弛,指麾号令,务在得宜。”
戊子,命江夏侯周德兴往福建,以福、兴、漳、泉四府民户三丁取一,为缘海卫所,戍兵以防倭寇。其原置军卫非要害之所,即移置之德兴,至福建按籍抽兵,相视要害可为城守之处,具图以进。凡选丁壮万五千余人,筑城一十六,增置巡检司四十有五,分隶诸卫,以为防御。
罢磨勘司。
诏自今民间工匠谪充军者,月给米八斗。
庚寅,诏山东、北平、河南、山西四布政使司凡运粮赴大宁者,免徵其户今年夏税。
禁番使毋得以麻、铁出境,仍命揭榜海上,使咸知之。
甲午,享太庙。
诏出征达达军士家属在京师者,各以半岁薪、米给之。
乙未夜,太阴犯氐宿。
丙申,有国子生初任陕西知县,或告其尝受民财者,刑部逮问之。比至,上谓之曰:“所难得者爵禄,所易得者货贿,难得者守之则获福,易得者溺之则受祸。尔以书生受民社之寄,古称:‘郎官出宰百里,上应列宿。’诚难得也。苟能思其所难得而保之,岂特为一身之福?施及父母妻子,其福莫大焉。乃不能廉洁以律己,受污辱之名,以为父母羞。朕念尔年少,更事未多,特宥还职,尔其改过自新,力行为善,庶有立于将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