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蒙军民土酋奚哲、芒部军民府土酋速感等来朝,贡马。
诏豫王桂驻汴梁。时周王徙居云南,因命豫王居其旧府,寻诏还,命周王长子有燉监其国。
丙寅,命工部更造奉先殿祭器。
蜀王椿之国成都府。
命制文绮衣衾各八千事,实以纩往漠北市马。
丁卯,上以故元丞相咬住、太尉乃儿不花、知院阿鲁帖木儿等将为边患,诏晋王、今上各率师往征之。
命颍国公傅友德为征虏前将军,南雄侯赵庸为左副将军,怀远侯曹兴为右副将军,定远侯王弼为左参将,全宁侯孙恪为右参将,赴北平训练军马,听今上节制;时先已遣定远侯王弼往山西练兵,因敕弼以山西兵听晋王节制。
升五军断事官秩正五品,总治五军刑狱,分左、右、中、前、后五司,司设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五人,俱正七品,各理其军之刑狱。
敕河南右护卫及仪卫司曰:“周王迁镇云南,应有官军、校尉、仪仗俱遣赴云南参侍,命河南布政使司与道里费,由陕西连云栈陆路以往。”于是指挥佥事李兴率军马五千五百人启行。
江西赣州府雩都县知县查允中奏:“近山贼夏三等作乱,袁州卫指挥蒋旺等领军捕之,旺乃擅发民丁三百人驱之当贼,方春之时,且废农业。”上曰:“孔子云:‘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讨贼,武夫之事,何预于民?”命兵部遣人责旺亟罢其役,令有司招降山贼。
己巳,以康镇为大宁右卫指挥使。镇,蕲国公茂才仲子也。
左军都督府奏:“浙江都指挥使司言倭夷由穿山浦登岸,杀虏军士、男女七十余人,掠其财物,守御百户单政不即剿捕,致贼遁去。”诏诛之。
庚午,遣凤翔侯张龙、荣阳侯郑遇春、平凉侯费聚、龙江卫指挥同知徐参等往云南置驿传,各赐钞有差。
辛未,命长兴侯耿炳文往陕西训练军马,调遣征戍,仍令布政使司预备西凉、甘肃农具、种子,以给军士屯种。
赐公侯以下及文武官命妇冠服钞。先是,上命更定文武官命妇冠服之制,颁行天下,以革胡俗。至是,尚虑其有不能自备者,故赐之钞,使自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