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置广海卫于广州新会县,置惠州、平海、海豊三守御千户所。
丙寅,命辽王府校尉军士屯田自食,与定辽等卫屯卒俱俟十年后始收其租。
诏自今诸王婚礼使者所持之节,置于册案,使者受命行礼毕,执事者举册案由王道,正副使由臣道出,至午门外,以节置彩舆,舁至妃家门外,正使乃持节行礼,礼毕,仍置彩舆舁回,复命。
是月,浚淮安山阳县支家河水南入淮,北通安东、海州。
遣中使谕陕西都指挥使司训练将士,北自延安、绥德,西自兰州,从魏国公徐辉祖等节制,候来春征讨西番。
广西田州府上隆州知州岑永通遣其弟永玉等贡马十二匹。
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曹铭为右都御史。铭,巩昌之会宁人。洪武十九年,以进士授兵科给事中,累迁左副都御史。至是,升今官。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十五
洪武二十七年冬十月丁卯朔,享太庙。
戊辰,初命铸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印。
己巳夜,有流星大如鸡子,青白色,起自天市东垣,西北行至近浊没。
辽东有倭夷寇金州,卒入新市,烧屯营粮饷,杀掠军士而去。诏以沿海卫所将校不加备御,命都督府符下切责之。
辛未,赐国子监琉球生冬衣。
壬申,赐故指挥刘福家钞百锭、文绮十匹,以福尝征云南,没于行阵故也。
丁丑,升四川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佥事潘永为都指挥同知,掌四川行都指挥使司事。
己卯,赐新除知府夏文举等五十人帽带、袭衣。
册武定侯郭英女为辽王植妃,兵马指挥张泰女为宁王权妃。
庚辰,命各处都指挥使司:“自今凡武官到任,即验劄付给禄,遣人覆奏还,乃视事。著为令。”
命自今府州县学生员凡食廪十年,考其学无成效者,罚为吏。
辛巳,翰林院詹事府成,诏皆赐宴落成之。
升大理寺右评寺王隽为工部左侍郎,署部事给事中冀凯为右侍郎。时隽以言事不实,法司请致其罪。上曰:“隽年少有才略,在官四年无过,姑宥之。”遂升今官。
壬午,府军左卫指挥佥事凌云言:“武官子弟除嫡长袭父职,总军伍,余自十五岁以下令入郡县学讲读经史及《御制武臣鉴戒》诸书,使其通晓礼法,习知今古,候有成立,授以牧民之职。”从之。
乙酉,赐提督屯田致仕官麦七千五百余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