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沒亮出發,到了地方已是晚上,她先去賓館辦理入住手續,放下行李,然後溜達到了縣上的打金店。
店裡擠滿了人,在吵架,饒冬青站在門外看著。
一個瘦高的年輕男人樣子特凶,試圖搶面前一個女人懷裡的孩子。鄭魏東護在那個女人身前,邊上還有個約莫十歲大的小男生幫著擋在中間,饒冬青第一次來見到的那個大姐也在,同樣上手攔著那個男人。
吵嚷之間,饒冬青聽出個大概:搶孩子和抱孩子的兩個人是小孩的父母,已經離了婚。女方不讓男方帶小孩走,控訴對方賭博、遊手好閒、完全不管孩子等種種惡行。男方替自己辯解的同時,指責女方把孩子藏起來,不讓他見,死活要把孩子帶走。
雙方爭執不下,女方揚言報警,男方一改兇狠模樣,突然「撲通」一下跪在地上,說好話求她原諒。事情轉變極具戲劇性,大大出乎饒冬青這一看客的意料。
往下聽,大概是說男方沒想到女方會真的跟他離,離婚之後特別後悔,覺得兩個人都是意氣用事,不至於走到這一步,想複合,但女方不願意,躲著他不見。他想抱上孩子走,那孩子媽自然會跟著,兩個人就能接著過。
女方態度強硬,男方一直賴著不走。那位大姐從中調停,讓一個別藏著孩子不給見,一個別光嘴上說,把該改的都改了,成個有擔當的男人樣兒,兩個人的事就有得談。
最後好說歹說把人勸走,屋子裡頭的人終於注意到了站在門外的饒冬青。她在門口沒進去,眼睛單看向鄭魏東。大家見他們之間的氣氛有些不同尋常,都靜靜在一旁瞧著,沒出聲。
「進來坐吧。」鄭魏東請她進屋。
走進門,饒冬青朝那位大姐打了個招呼,大姐笑著回應,上次見面的場景記憶猶新,眼下難免有些尷尬。
鄭魏東介紹起饒冬青,說她是自己的老同學,放假過來玩。一屋子人閒聊了會兒,饒冬青大致把人認識了下。
那位大姐叫於梅,是這間鋪子的房東。抱孩子的女人叫徐曼,是鄭魏東戰友的妹妹,旁邊那個男孩是她侄子,叫徐陽。他們都跟鄭魏東很熟,關係非常不錯,像一家子。
晚些時候大家各自散了,饒冬青也沒多留,鄭魏東鎖了店門,送她回賓館。
第二天按照約定,饒冬青跟著鄭魏東去這邊的景區逛,店鋪由徐曼看著,早飯過後,來了輛麵包車接他們。
景區位於山腳下,有一片非常原生態的草場,每到假日,觀光車拉著一車車遊客往裡送。有個騎駱駝的項目是於梅的丈夫老張承包的,適逢節假,人手不夠,鄭魏東被叫來幫忙。
每隻駱駝都穿紅戴綠,打扮得花枝招展,遊客可以花五十塊錢騎著轉一圈,人比駱駝多多了,要坐得排隊等。
饒冬青自己隨意轉了轉,日頭升高,這裡晝夜溫差大,脫了外套,還熱出一身汗。她回到駱駝騎乘點,在人群中找見鄭魏東,看著他在大太陽底下,一趟又一趟重複著往返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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