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你可憐,便救了。」李老闆把姜歲扶起來,道:「走吧,我帶你去看看郎中,這傷可拖不得。」
看到這裡,孟令秋總算是鬆了口氣。
還好還好……還好姜歲總算是遇到了好人。
姜歲也認為這位談吐有禮的李老闆是個好人,他帶他去看郎中、洗漱、給他買了新衣裳,還給吃飽飯,說是再生父母也不為過。
李老闆稱自己是個游商,常年五湖四海的做生意,姜歲殺了自己同父異母的兄長,身上背了人命,自然不敢再留在鎮子上,便跟著他一起走商,孟令秋看著姜歲終於鬆緩了幾分的眉眼,忽然想起來。
前世他揭發姜歲的罪行時,便有濫殺屠人滿門這一條,那人似乎……就是姓梁。
想到這裡,孟令秋心口一窒。
別說是姜歲,他只是在旁邊看著都恨不得把那姓梁的剝皮抽筋。
孟令秋認為姜歲苦難的日子終於到頭,姜歲自己也是這樣認為的。
才十七歲的少年,對這世界有所提防,卻對人性的惡毫無預料,跟著李老闆做生意的第二個月,李老闆帶著姜歲去了一個很古怪的地方,這裡面人人衣著華貴,進進出出儘是妖童媛女,個個漂亮,管事的人打量了姜歲許久,似乎頗為滿意,給了李老闆二十碇金子,直到這時候,姜歲才知道,這地方是一度春風在人間的據點之一,而李老闆,以二十碇金子的價格,將他賣到了一度春風。
看著姜歲茫然失措的臉,孟令秋憤懣的幾乎要嘔血。
原來是這樣……
姜歲是被人騙著賣進了一度春風!
一度春風此等調教人的淫窟,有的是折磨人的手段,即便性子再剛烈,進了一度春風也要服服帖帖,第一晚,姜歲就和其他幾個剛被賣來的少年少女一起跪在房間裡,被按著在肩頭烙下了「春風印」,那東西是朵桃花的樣式,一旦烙在皮肉上,就很難去掉,不管逃到哪裡,只要看見這枚印記,別人就會知道他們是一度春風的奴隸。
就像是將人的自尊徹底剝離下來,再扔在地上狠狠踐踏,進了一度春風後,他們就不再是人,而是待價而沽的商品。
十幾個人擠在一間房裡,其他人都抽抽噎噎,唯有姜歲坐在微弱的燭火邊,一遍又一遍的用簪子將肩頭的皮肉劃爛,企圖將那枚恥辱的印記撕離。
可哪怕鮮血淋漓,哪怕將那塊肉完整的挖下來,待傷口癒合,凹凸不平的皮肉上仍然烙著桃花印記。
有人勸他:「你再這樣流血會死的,放棄吧。我們來了這裡,就再也逃不出去,只能認命。」
但姜歲從不認命。
若他認命,早就跟在他那娼妓母親身邊時,就被她母親送到不知哪個富商巨賈的床上去了。
他變得沉默寡言,溫順乖巧,一頓春風教的琴棋書畫,他都學的很好,就連教習都對他青眼有加,他好像已經融入了這個地方,唯有每天夜裡去挖肩頭的春風印時,孟令秋才明白,他從未妥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