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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男點了點頭,順從地道:「是,我這就去安排。」

我將一部分精神力留在精英男那邊,一部分則轉移到了房間裡的另一個人身上。

精英男所敲的那扇門之後是一間裝潢典雅的臥室,被稱為「公爵」的金髮男人剛沐浴完,正拿著條毛巾擦自己的頭髮。

我翻看了一下他的記憶,發現這位公爵的人生還真是有夠精彩的。

公爵的全名叫蘭德爾·林德伯格,出生於一個傳承公爵爵位三百多年的老牌貴族世家,自幼接受精英教育,成績優異智商高,長相帥氣還對待誰都彬彬有禮,從小到大向來都是別人家的孩子,完美到讓人挑不出一絲瑕疵。

可惜,這一切都只不過是他偽裝出來的表象,他明面上有多溫和禮貌,背地裡就有多殘忍變態。

在四五歲的時候,蘭德爾就喜歡用糖水吸引昆蟲,將聚集過來的螞蟻一個個用指甲捏死,八歲的時候他開始虐殺小貓小狗,用小刀割下它們的耳朵,砍去它們的爪子和尾巴,甚至故意戳瞎它們的眼睛,將它們的皮毛整塊扒下來。

他很聰明,知道大人不喜歡孩子做這樣的事情,所以他從未將自己的本性暴露在任何人面前,在父母和長輩眼中,他是乖巧懂事,有自己主見的好孩子,在老師眼裡,他是熱情友善,學習刻苦的優等生,沒有人知道他背地裡殺害過多少無辜的小生命,雙手曾沾染過多少鮮血。

隨著年紀的逐漸增長,漸漸地,屠殺動物所帶來的快感無法再令蘭德爾感到滿足,他開始追求更加刺激,更有挑戰性的殺戮行為,繼屠殺羚羊、小鹿、獅子、老虎之後,他將目光鎖定到了同類身上。

蘭德爾第一次殺人是在自己二十歲的時候,那時他已經成年,跳級從學校畢業,開始接手家族的企業。

他用自己所賺到的第一筆錢在黑市上買下了一個被拐賣的少女,將他帶到自己別墅的地下室中,用一把鋒利的刀切開了她的喉嚨。

在那之後,蘭德爾徹底愛上了這種感覺,他喜歡上了人們在臨死前哀求的話語和絕望的淚水,喜歡上溫熱的軀體逐漸變得冰冷的過程,他通過黑市買來各種各樣的人,像是品嘗釀造多年的美酒一樣品味他們的死亡。

一開始他殺人還會一刀斃命,會直接割斷對方的喉嚨或者刺穿他們的心臟。

但慢慢地,他不再滿足於這麼「溫柔」的殺戮手法,他開始用各種各樣的方法折磨到手的獵物,有時候他會割去對方身體的一些部位,加工成食物逼對方吃下去,有時他又會將落到自己手上的倒霉鬼扔進他的寵物堆里,給自己飼養的老虎豹子當加餐。

再後來,這種肆意折磨逃不出自己股掌之中的獵物的感覺令他感到乏味,他又開始玩起了新的花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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