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是個精明的生意人,不一定願意為我和文人、中醫及後宮嬪妃對抗,就算願意,也會等待一個絕佳時機,絕不可能一開始就出手。
它肯定知道,根據大清律例,只要我手裡有紅契,就算殺了奴婢,也不至於死罪,頂多奪官……
啊,奪官……這是它的目的嗎?
只把我驅逐出朝堂?
不,我不能垮,不能認輸,要是我認輸,就不是丟官的事兒了,沒有價值,就沒人保我,我會沒命的!
第80章
刑部主管全國的司法、法律、刑罰、訴訟等工作, 相當於現代的公安局、司法部、檢察院、法院四合一,只設一滿一漢兩位尚書,權柄滔天。
刑部衙門坐西朝東, 四季更替,每天在第一縷陽光照過門檻之後開始辦公, 象徵著大清司法系統永遠在陽光下運行。
官員新到任第一件事就是熟讀《大清律例》、《刑案則例》和《洗冤錄》等書, 以確保心中有法,執法公正。
這些形式在一定程度上給人一種錯覺:無論封建社會如何落後,無論現在的吏治多鬆弛, 無論文人抱團的風氣多敗壞,公平和正義仍是主旋律。
當我徑直被送到刑房時, 才知道這種錯覺就像肥皂泡一般虛幻。戳透浮華表象, 裡面都是空。
處理我這件案子的正確流程是:發現案情的巡捕營將我收押, 上報給翻譯院,翻譯院決定是否移交刑部,刑部接到案卷後, 調查取證,最後審判、宣判。
按律,朝廷官員既可免枷, 又可在受審時免跪, 更不可受刑。
然而刑部的權柄實在太大, 不少尚書在這個位子上日漸膨脹, 變得霸道、專橫,甚至蠻不講理, 所以無視律法, 單憑主觀斷案的事情常有發生。
在外應酬時,我曾聽過一個小故事:一位剛進刑部的年輕部員, 在翻閱大清律時,覺得「僕人與主婦通姦者斬立決,主人奸僕人qi則罰俸三個月」這一條律法明顯的不公,尚書大人知道後,居然冷笑道:「誰定法誰說了算!」
可見在他眼裡,法律並不是為正義服務,而是為統治階層服務。這個統治階層並不是單純指皇帝,泛指除普通老百姓之外的一切特權階層。
當然就包括高高在上的文人集團。
六部尚書,甚至內閣大臣,除皇親國戚外,幾乎都是正統儒家學派出身的翰林,都是天下文人的精神領袖。
他們既小肚雞腸,又傲慢自大。容不下我,還得做出不屑與我斗的姿態。除了去抓我的李大人,沒有任何一個高官露面。
李大人深知會有人來保我,未免夜長夢多,竟喪心病狂地免去過堂的流程,直接上刑。
首先是水刑。水桶旁邊就擺著招供文書,讓我簽字畫押。
知道我不會用毛筆,還『貼心』得準備了羽毛筆。
我看了眼供詞,滿紙荒唐,毫無邏輯,結論就一個:與婢女爭風吃醋,怒而殺人。
多麼可笑,連我都不能確定無頭屍到底是誰,他們竟知道我『殺』的是婢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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