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瞥了瞥曉玲挽在我胳膊上的手,不悅道:「她穿著男裝,你這樣當街拉拉扯扯,成何體統!」
曉玲往我身後一躲,趕緊把手抽回去。
我只好回去換女裝。
換完衣服,卻見莫凡等人已簇擁著雍親王走遠了。
曉玲朝我嘀咕:「剛才我聽他們說,要帶王爺去大紅樓。我記得,小乞丐們說,那裡有個潘七格格是不是?」
啊……是有這回事!
他們竟然去逛青樓!真髒!
我頓時覺得噁心,逛街的興致敗得一乾二淨。
恰在這時,一樓客房傳來一聲悲痛驚呼。
「狗蛋!」
是寧子珍的聲音。
昨夜我將求來的恩典說與她聽,卻篡改了對沈如之的處置。
我說,王爺答應赦免沈如之,前提是她要先回死囚。
今日案件審理時,她作為駁倒商人指控的人證,為莫凡站台。
莫凡獲釋後,履約將受降書呈獻給雍親王。雍親王踐行承諾,當堂把她聘為知州衙門的捕快。
之後她先一步返回客棧,想帶走沈如之。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回死囚後,我找沈如之談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只為讓他自我了斷。
雖然他罪大惡極,但親口殺他,我仍覺得自己很罪惡。
我本想躲避這一幕的,沒想到老天爺不肯讓我自欺欺人。
沈如之是咬舌自盡的。
曾經他武藝高超,唱功了得,一身風流,思慕者眾多。臨死,手腳皆斷,連唱也不能了。
他把自己毀得徹徹底底,只為讓寧子珍後半生無牽無掛。
「你說真的?我乾娘能當上捕快?」
「那我死也值了。」
「你能讓她……生個孩子嗎?我想當她兒子。要是我成了她的親兒子,她最愛的,一定只有我。」
「你跟她說,下輩子我不唱戲了,我好好讀書,給她爭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