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不乾脆說她初中造原子彈呢?乾脆說她在學校建立青龍幫,強搶民女,讓男同學跪成一排挨個槍斃好了。
主樓和跟帖還有內容。
小麥往下看。
帖主聲稱,初一時,楊某曾毆打自己的同桌,帶頭羞辱對方,把食物扔在對方身上取樂。所謂證據,就是和小麥初中同一個班的證明。被馬賽克掉姓名和照片的校徽、有小麥的畢業合影。
沈縱希粉絲為此單獨開了一個帖。
不過,沈縱希又不是周杰倫,他的粉絲影響力也有限。
小麥深吸一口氣,呼出,把手機還給沈縱希。她坐在位置上,面前擺放著蝦餃、蘿蔔糕和叉燒皇。小麥沒動筷子,坐在原地。
沈縱希說:“我知道這肯定是假的。你不可能的,是吧?”
小麥說:“不是。”
沈縱希瞠目結舌,說不出話來。什麼意思?那個富有正義感,關心他人感受的蜜柑妹,這個並無所求,願意與人真誠來往的“表姐”。
短暫的平復後,小麥恢復正常的呼吸,拿出手機,開始一連串的操作。
“你……你在做什麼?”沈縱希問。眼前人突破了固有形象,他已不能用以往的眼神看待她。
“截圖保留證據。”不然呢?這年頭,人要拿起法律武器積極地保護自己。退一萬步說,至少也能告個名譽侵權。不管網線背後是誰,小麥咬牙切齒,絕不放過這個人,“我要告到他傾家蕩產。”
沈縱希慌忙確認:“那說明這個人是在造謠,他說的都是假的,對吧?”
她避開視線。
有一天突然得知,親近的人傷害過他人,那是什麼心情?
有一天發現身邊的人是怪物,那是什麼感覺?
不管沈縱希投來怎樣的眼神,態度改變有多大,小麥都適應良好。喜歡她的人收回了好意,她傷心嗎?不。只要這是合理的,她就不會傷心。她覺得不壞,這是良知的證明。總比知道對方是通緝犯還無所謂要好。人的心中有善惡,這絕不是壞事。人應該知道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
記憶里,瘦小的中學生被推倒在地,美麗的長髮落到地上,頭髮沾滿食物殘渣,抬起頭來時,劉海遮擋了眼睛。那一刻,十二歲的小麥卻感到慶幸,不用與之對視,這讓施暴的她感到心安。那好像是夏天。日光刺眼,教室炎熱。汗水和試卷的味道,電風扇轉動時的風,廣播裡的鈴聲。一切都回來了,真讓人毛骨悚然,噁心得打冷戰。
十多年後的今天,小麥說:“我是做了。”
勇敢小麥不會受傷(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