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 / 2)

玩笑归玩笑,sa心里也犯嘀咕,毕竟凭借这位二世祖的身量模样,消失半年去卖身卖个身家过亿,也不是全无可能。

不出多时,拎着购物袋返回车里,安知山扬了眼后视镜,后头的黑车已经不见其踪了。

不过他还是不放心,将车开回公寓,他上楼换了身衣服,消磨了大半个钟头的光阴,临走时,他瞥见角落里拆都没拆的爱马仕地毯,便将其卷了,一并带走。

这次他没开车,在路边状似无意地左右环顾,他见确实没人了,才打车往陆青家去。

他这算是犯了疑心病,总疑心安富会暗中派人监视自己,再一路尾随着找到陆青。

他没有证据,没有预感,甚至也并没有抓到任何跟踪的蛛丝马迹——唯一跟自己同路的那辆黑车,还跟一半就上了高速;前些天另一辆疑似追踪的白车,他神神鬼鬼地跟人家兜了半天圈子,末了白车停在游乐场门口,从里头下来一家三口。

安富未必见得有跟踪他的脑子与闲心,可为了以防万一,他近来每次跟安富见面后,就还是仿照自己从前的路数,在外头绕个把小时,再辗转回家。

如此折腾几次,安知山在麻烦中自得其乐,觉着自己是在金屋藏娇了。

回到“金屋”,就见他这位“娇”难能没在学习,而是盘腿抱着桶厚实老酸奶,跟吃西瓜似的,正边看视频边舀着喝。

安知山感到一阵踏实,仿佛在外面都是脚步飘忽,踩着棉花,到了家里,见了小鹿,他才能真真正正地脚踏实地。

陆青抬他一眼,含混说了句“回来啦”,他笑着应下,而后回卧室将衬衫收到衣柜里,丝巾搭在衣架上,走到客厅,他又将爱马仕地毯拆了包装,展开铺到门口鞋柜旁。

收拾利索,他换上居家服,也陪着陆青坐在了沙发上。攥住陆青腕子,截住那只正要往嘴里送的勺子,他探出舌尖舔了一点儿酸奶。

不吃还好,一吃,他狠狠皱了眉毛,缩回舌头:“这么甜!”

陆青往前探头,含下那勺酸奶,颇好笑地瞟着他道:“你那份无糖的在冰箱呢,喝那个去。”

小鹿吃相很好,一口是一口,斯文有礼,毫不狼狈,也没有贪吃样子,可就是吃得奇快无比。

边吃,陆青边往门廊扬了扬下巴:“你买的?”

这时,安知山也从冰箱里把自己那份酸奶取了出来,当然,比起陆青那份巨胃家庭桶,他这份显然就小巧玲珑得多了。

“很久以前买的,不过总也用不上,就拿来了。你不是说家门口缺个地垫吗?正好。”

安知山的确隔三差五往家里添置东西,有时候是大摆件,譬如钟表,有时候是零碎玩意儿,譬如扑克牌,或者小狗雨衣。

陆青不懂奢侈品,随他去添,全然不知自家客厅里已经攒了有小一百万的奢侈品了。

倒不是安知山非要浪费,事实上,除了今天这次,他已经好几个月没去奢侈品店里胡花滥买了。导购大概以为他出国玩去了,毕竟有钱人都像花蝴蝶,成天海内外地纷飞,总不可能永远耽搁在凌海这么个小地方。

各大奢侈品的导购们定然想不到这位赫赫有名的郦港公子哥儿非但耽搁在了凌海,还长长久久蜗居在了处旧小区里。

至于搬进家里的物件,都是以前配货时带上,或是瞧着好玩,随意买的,他寻思着在公寓里也是落灰,倒不如带过来,也能物尽其用。

物尽其用。安知山每每想到此处,都要暗笑,他以前挥霍得恨不得把钱成捆成箱往海里抛,这么个朝生暮死的货色,如今连副小小扑克牌都舍不得闲着,都想着要“物尽其用”了。

可见,爱人的确能治病,而小鹿必然是爱人中最好的一味灵妙良药。

陆青吃了半桶酸奶,可算吃够了。他起身把酸奶放回冰箱,而后单膝跪在沙发上,以个居高临下的姿态在安知山嘴唇上轻轻咂了一下。

安知山很温柔地笑了笑,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喝酸奶。安知山饭量不小,否则长不出这样结实而高大的个头,只是不爱吃饭,对“饮食”并不动心,毫无欲望。就连喝酸奶,比起陆青那不动声色的风卷残云,他吃得也是又慢又少,简直要急人。

陆青盯着他看了会儿,见他吃得慢条斯理,有滋有味,就好奇地埋下脑袋,也去品尝了半勺对方的无糖酸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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