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2 / 2)

安知山不吭声,任由安晓霖对自己一番拍打嘲笑,等乐够了,安晓霖也好心奉上两颗定心丸。

“别紧张,你们俩感情好,你即使是随便找个小破巷子跟他求婚,他也会立即答应的,放心吧。更何况,你肯定不会在小巷子里求婚,对吧?”

那是当然。

讲起求婚,安知山难得来了兴致。

陆青不爱铺排,不喜奢侈,他便特地把求婚地点预设在了海边——天然又素净。明晚九点,届时月洒清辉,海浪湃湃,他们漫步到正好能看见远处灯塔的地方。他订了八点半的烟花,等到烟花升空,绚烂如火的那一刻,他会单膝跪地……

说没几句,安知山已经醉得酩酊,埋在臂弯间,笑出一点儿痴缠的傻相。

他有心炫耀,翻出求婚戒指给安晓霖看。安晓霖识货,一眼看出那上头镶嵌的蓝钻不是俗物,再一问价格,饶是他都一挑眉毛。

“你不是说,不铺张不奢侈吗?”

安知山皱皱眉毛,在灯光下端详那枚戒指,嘀咕着反驳:“要戴一辈子的……当然要好看。”

“……好好好。那既然你都准备万全,就更不用紧张了。”

安知山嘴唇嚅动一下,终究没解释。他也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人的心思何以百转千回,他自己都搞不明白,又怎么跟别人释明?

他紧张,只是因为他知道,不论求婚顺利与否,不论在家里,在海边,还是真在一处小巷子里,陆青都会答应,都会在泪光里将这幕收纳一辈子。

而他,他是真的要参与陆青的一辈子了,直到戒指也赋予他们的无名指以晒痕,直到岁月也为他们添上白发,直到几十年都悠悠行尽。

他只是不敢奢想。他只是迫不及待。

求婚当天,正是周六,二人都起了个绝早。

安知山早起是要给家里做早饭,虽说也没什么好做,无非切片面包抹果酱,再另炒一盘西红柿鸡蛋——不土不洋的吃法,乃是安知山的西式口味和陆家的中式胃口长期调和所形成的产物。

不过他做饭之前,往往还有少不了的一系列步骤。例如给小鸟添粮,带急吼吼的小狗出去遛弯晨跑,路上兴许去趟菜市场,回来后再给家里的花花草草浇浇水。

最后,开火做饭。

等这些统统忙完,也就十点来钟了。

安知山绝大多数时候都健康过头,几乎像个老大爷。叶宁宁倒还是年轻人作派,昨夜跟几位女伴去清吧喝酒,尽兴晚归,今天就由着性子睡到了日上三竿。

被儿子叫起来吃早饭,她蓬松着满脑袋卷发,摇头点评道。

“儿子,我看你是年纪轻轻就一大把年纪了。你就不能学学我们小陆?年轻人就是要睡到十一二点才……咦?小陆?你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陆青前来凑热闹,此刻正咬着牙刷,满嘴泡沫。他无言以对,只好干脆不对,打着哈哈糊弄过去了。

叶宁宁说得一点不错,平时凡是周末,陆青就没有十一点前起床过。安知山这厮会逮着周末的由头折腾他大半宿是一说,他年轻贪觉是另一说。

但今天不同,今天特别的不同。

洗漱完毕,坐到餐桌前的陆青偷偷溜了一眼安知山,后者系着小雏菊围裙,正用锅铲把厚蛋卷盛到盘子里,注意到陆青的目光,遂也向他看去,弯了眼眸,笑了一笑。

陆青仿佛触电,脸颊通红地埋下脑袋。

今天,他要向安知山求婚了。

按照陆青的计划,他打算白天忽悠着安知山一同去花店,一是要去亲手准备一束求婚鲜花,二是放松敌人警惕,先在花店消磨大半天光阴,再由他“不经意”提出,“既然都出来了,就顺便在外面吃吧”,而后顺理成章把安知山带到预定的西餐厅。

计划缜密,实行起来却是步步艰难。

安知山倒是同意了去花店,他本来也没想好晚上要以什么理由把陆青拉到海边求婚,现在多了花店一趟做缓冲,行程就合理多了。

可当他换了衣服,准备出门,却被陆青拦了下来。

陆青一脸的欲言又止:“你要穿这个出门啊?”

安知山挑挑眉毛,低头扫了一圈。上身是斜纹衬衫猎装马甲配做旧的飞行员夹克,下身是地勤裤搭短脸工装靴,标准的阿美咔叽工装风——他成天除了研究吃喝玩乐就是穿衣搭配,自信每一套都能直接上秀场。

可这时忽然被问,又着实问得他心底一虚:“这身怎么了?你不喜欢?”

陆青赶忙摇头:“没有没有,挺好看的,就是……”

“就是?”

陆青似乎是不知道从何开口,话锋生硬一转:“你之前不是都爱穿大衣吗,怎么现在换成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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