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尋心裡一陣陣發涼,但她對此並沒有自己以為的那麼震驚,即便失去了那兩天的記憶,她依然保持著正常人的智商和直覺,而她的理智也一再給提示。
林尋問:「然後呢?」
嚴飛:「我趕到的時候,他正在對你出手,你在反抗。我救了你,把他扔去派出所了。他沒有得手,但你還是當場暈了過去。我聽說第二天你家裡就請假了,你發著高燒住院了。你身上受了點輕傷,醒來後什麼都不記得了,警察沒發給你做筆錄,但是根據現場判斷,也足夠給那個混蛋入罪。再說還有我這個人證。不過你母親不希望將這件事告訴你,醫生也說選擇遺忘是一種自我保護。」
高燒住院,失憶。這聽上去很像是小動物預感危險時所產生的應激反應,如果應激過重甚至會器官衰竭而死。
林尋默默消化著嚴飛透露的事實,原本她一直被蒙在鼓裡,僅靠猜測,如今一切得到證實反倒鬆了口氣——唯一的懸念也解開了。
「不過依我看,我有沒有救下你,對你現在的生活似乎都沒有影響。」嚴飛這時又道,「你看你這屋子還是毛坯房,你穿的衣服還是這麼沉悶的顏色,看來你現在選擇得生活方式是你的性格決定的。也有可能是後來你又發生了別的事,具體是什麼我就不知道了。」
林尋問:「你說你救了我,那我看到你的臉了嗎,你有向十三歲的我自我介紹嗎?」
嚴飛回答:「看到了,我還去醫院看過你一次,你一直在昏迷。不過既然你已經忘記當時發生的事,肯定也不記得見過我了。我還有事,不能在夢城久留,看完你就回來了。」
林尋點頭:「我知道,你那邊的環境又變回來了,這是你和室友一起住的房子。」
這話落地,林尋想了想又道:「我還不知道該怎麼感謝你?」
嚴飛笑了:「不急,等見了面再說吧。記著,你欠我一件事。」
林尋剛要接話,可就在這時鏡子畫面開始閃爍,很快嚴飛就消失了。
林尋站在鏡子前靜了好一會兒,這才轉身離開浴室。
她先回到床邊,將床頭柜上的框鏡拿起來戴上,原本散光度數偏高的眼睛恢復了正常視力,終於能看清東西了。
林尋本打算先開電腦查看未讀消息,可她剛來到電腦桌前就定住了。
因為前一晚沒有睡好,起床後始終有點渾渾噩噩,沒有仔細觀察這間屋子,如今才發現筆記本前方的小木頭架子上多了兩個木雕小擺件。
林尋回憶了一下,竟然不記得這是什麼時候買的。
她將兩個木雕擺件拿起來看了看,是手工製品,而非機器打磨的,造型是一男一女兩個胖娃娃,有點抽像,看不清面孔,而在娃娃的後背分別刻了一個字母,一個寫著Y一個寫著L。
林尋將擺件放下,又拿起自己的手機正準備翻找購買記錄,她的第一反應就是自己是不是又生出幻覺了,還是記憶錯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