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飛又吸了口煙,笑了:「是正當防衛。」
林尋卻不相信,又問:「那幫你的室友人呢?」
嚴飛落下眉眼,有點不在乎地說:「很遺憾,在對峙過程中出了點意外。」
嚴飛的表達很含蓄,但林尋還是腦補出一個結果,要麼就是如他所說真的出了意外,圖財的室友也死了,要麼就是事後嚴飛殺人滅口,反正也不在乎再多殺一個人,這樣還能省下一半的彩票。
無論是哪一個結果,嚴飛都是最終活下來的人,是兇手。
林尋久久沒有言語,她一時還無法接受這樣的發展,也想不到因為自己的一時好意,竟然會要了三個人的命。
很快,林尋又想到那幾位攤主的討論,她記得這個案子警方介入調查過,但最終沒有找到血跡和嫌疑人的行兇證據,因此案子不了了之。
林尋說:「你在室內動手,就算你把屍體搬出去處理掉,屋子裡也能驗出血跡。」
嚴飛接道:「這間屋子不是案發現場。這點血跡是我帶回來的,只要打掃乾淨就好了。」
林尋問:「那屍體呢,你怎麼處理的?」
嚴飛似乎並不在意被林尋知道過程,隨口說:「車廂里兩個,後備箱一個,連車一起沉湖了。一個野湖,一般沒有人去那裡。」
林尋倒吸了一口涼氣,等著嚴飛說不出話。
即便林尋已有心理準備,不停地告訴自己要冷靜要沉著,卻還是有一些情緒暴露在眼睛裡。
嚴飛看見了,只是一笑:「害怕?覺得我太殘忍了?」
林尋好不容易找到語言,無法睜著眼睛說瞎話:「那是人命。你怎麼能表現得這麼輕描淡寫?」
嚴飛語氣很淡:「他們的命是命,我的就不是?如果不是我先下手為強,現在死的人就是我。那篇新聞還是你告訴我的,你忘了?」
林尋又道:「你明明可以選擇自保,你可以離開,可以躲起來,也可以去報警,交給法律來處理,不一定要殺人。」
嚴飛:「那太被動了。我現在的方法才是一勞永逸的,從此以後我可以安心睡覺了。」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