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因為某部偶像劇的關係,很多人喜歡說,「要是我們到XX歲,都還單身,就在一起吧!」
他和嚴煙的約定是等到27歲。
嚴煙給出的說法是,「我忘記了以前在哪本書上看過的,女人一生最美的年紀是17歲和27歲,27歲是女人最漂亮的年紀,從那以後,就開始走下坡路了。所以,我一定要在27歲前,把自己嫁出去!」
阿麥閉了閉眼,腦海里便浮現嚴煙那天趴在走廊陽台上,眯著眼睛,對他笑的樣子。
甜美可愛的女孩子,眼裡的嬌羞如月光般恬淡迷人,令阿麥呼吸一滯。
他看向對方二教樓上方的碧藍天空,渾不在意地聳聳肩,嫌棄地說,「好吧!要是我倒霉地單身到27歲,就代表月亮收了你!」
「喂喂喂,臭阿麥,你什麼意思啊?」
「呵呵,你整天吃飽了睡,睡飽了吃,除了我,誰會要你啊!」
「討打!臭阿麥,我們走著瞧!」
眼角有點濕潤,阿麥抬手彈了一下。
他扶著樓梯扶手站在那裡,忽然想,若是那天,他們趴在走廊上,在嚴煙說,「阿麥,要是我們到27歲,都還單著身,一起閃婚吧!」
他不是用嫌棄的姿態隱藏自己的真心,而是微微笑看著她,直把她看得臉紅心跳,讓她看懂他的心意,等她害羞地扭開臉後,湊過去,偷偷地握住她的手,真誠地告訴她,「這個想法好極了。」
一切會不會都不一樣?
也許他和嚴煙的孩子現在都能打醬油了呢。
畢竟他又不是傻瓜,他能感覺到的啊,嚴煙當年對他有過好感的。當時,這丫頭的那彆扭勁兒,那躲閃的眼神兒,都說明她喜歡他,是他生生地傲慢地錯過了。
告白的時機,就那麼一次。
以後,都需要他鼓起勇氣去追求她。
可惜,他已經沒機會了。
然而,他偏偏作死地成日滿天飛。在他奔波的日子裡,他的青梅也為自己的愛情而奔波。
就這樣,漸行漸遠。
「胖大星,阿煙很勇敢,曾經的你也很勇敢。」懦弱的是他。
阿麥淡淡地說,拉開房門,走了進去。
因為他清楚,阿煙其實也很傳統保守的,能令她在婚前獻身,一定對愛極了對方,才如此無懼無畏,並不是因為她出身嚴家,有各種驕傲的這個資本。
阿麥沒頭沒腦的話讓周星越發覺得他是個性情多變的神經病了。
周星無奈地搖搖頭,「搞什麼啊?我討厭男人動不動就鄙視經過人事的女生,和我自己是不是黃花大閨女是兩回事好嗎!」
不過,她和謝維桓……
想到謝維桓,周星鼻頭一陣酸楚。
她還記得謝維桓曾抱著她說,「胖胖,我們將來生個女兒吧?最好像你。嗯……這樣我就能看著你是一點怎麼長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