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嗚嗚聲,警車鳴笛聲,英語吵鬧,日語(受傷的亞裔是日本人)嚎哭,汽車發動聲音,購物車劃地摩擦聲音,交織在一起,喧鬧,嘈雜,命運無常。
他們蹲在陌生人的車後面,緊緊相擁。
美國十年,不是沒有見過槍擊案,只是萬幸都只是旁觀者,而不是親歷者。一瞬間,槍口指向的時候,不是不絕望的,只是她看著小龍,覺得,我不該絕望;小龍看著她,覺得,或許這人生值得呢!
回去的路上,一路都沒有說話,等到回到萊拉的公寓裡,鎖上了房門,才覺得,好像做了一場夢,真實活著的感覺才愈發強烈起來。
倒了熱水,大口喝下,身體的寒冷與僵硬驅散,萊拉問他:“值得嗎?”
小龍捏了捏她的下巴,“萊拉,你死了,我大約也過不好接下來的日子了,那還不如我先死,留你想我。”
萊拉伸出手臂,環住他的脖子,將自己的臉埋在他脖頸處,然後輕輕擦了擦眼淚,她說,“小龍,我餓了,你給我做飯吃。”
“好。”小龍拍拍她的手臂,示意她鬆手,可是她不松,還是環著他。
小龍只好作罷,任她摟了一會兒,她鬆手,然後她把雙腿盤好,坐在沙發上,挺直了脊背,她特意清了清嗓子,她說:“小龍,你願意陪我回國嗎?”
小龍笑起,眼睛明亮,他說:“求之不得。”
黃伯義的絕命連環call將旖旎的氛圍瞬間打破,不過小龍也是要回去準備資料的,他沒法辦理工作簽,計劃先辦理旅遊簽到中國後再想辦法延期成工作簽。
晚上,萊拉躺在床上,回想白天經歷的那場槍殺,她自問自己:如果我和小龍境遇調換,她會不會像小龍這樣將對方護在身後,答案是否定的。
因為她從沒有想過和小龍過完這一生。因為她認為,所有人,所有關係,都是人生中的一段旅程,而已。小龍和在實驗室新認識的朋友Julia沒有什麼不同,唯一區別在於,Julia只陪了她3個月,可是小龍陪了她10年。
如果她不是背負深仇大恨的話,她應該會致力於做一名科學家,或者運動員,或者賺很多錢,甚至縱情聲色。至於愛情,只是人生中的調劑品,並沒有什麼必然要得到,更不會認定一個人就決定要相伴到老,那樣的人生太絕對,如果選擇錯了,也要苦苦堅持嗎?如同陳春花?
那不是她想要的人生。她不否認她愛小龍,她愛他因為他愛他,因為他和她相攜長大的情誼,這不比友情或者親情高貴到哪裡。她愛他,愛他好皮囊,愛他好性格,愛他好廚藝,到底愛他什麼?誰知道呢!她當下決定不想以後,她想不了以後,她此刻心裡冒出一個英文單詞:What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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