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一切都是或许。”我并不想跟老李在这个问题上争论下去,但是现在显然只有找到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或许才能推断凶手杀害苏慧珍的时间。
这点非常重要,因为我想知道是陈龙遇害在先还是苏慧珍在前。如果是苏慧珍先被杀害,那么陈龙的死很有可能只是“冲动杀人事件”。
顾名思义,“冲动杀人事件”就是冲动之下而实施的杀人事件。这种杀人事件与有预谋的杀人不同点在于,前者在杀人之前并没有周密的考虑,通常犯罪者会将这种冲动杀人伪装成有预谋的杀人事件,从而使警方偏离案件的中心,或者说是为了掩饰自己杀人时所留下的证据或疑点,但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往往会留下很多疑点,只要细心就能发现。
倘若陈龙之死是凶手冲动杀人,那就能说明一件事:陈龙不在凶手杀人的计划当中,那么是什么导致陈龙的死?陈龙知道些什么?跟我去过皮诺克调查有关?如果是后者,那么许多事情就浮出水面了。此时此刻,找到第一个发现苏慧珍尸体的人是破案关键!
“怎么了?你突然不说话,是不是想到什么有用的线索了?”老李突然发问,把我从千丝万缕的思绪中拉了回来。
“我突然想通了一点!”我试图向他说明我刚才的思路。
“想通了什么?”老李急切地问道。
“冲动杀人,你懂吧?”
“那当然,不然我这个局长是白当了!你是说苏慧珍是被江瀚冲动之下杀害的?”老李想也不想就说道。
他明显误解了我的意思,这也是让我头疼的地方。警察都存在一个通病,他们一旦自以为是地锁定了嫌疑人,就只针对这一个嫌疑人去搜集证据,而不是从多方面考虑更为可疑的事情,比如我们常说的掩人耳目、调虎离山等。假设被锁定的嫌疑人并不是真正的罪犯,那么警方就白白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更糟糕的是还错过了抓捕真正罪犯的时机。这种工作与思维方式根本就是变相的守株待兔,到头来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对方手里。如果罪犯足够聪明,就可以蒙混过关。这也是抓错人、审错人的案件层出不穷的原因。以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把无辜的人关个十几年,最后却给出误判的结论,真是莫大的讽刺。
“不。我指的是陈龙!”
“陈龙?难道江瀚是在冲动之下杀死了他?”老李还是有些疑惑。
“我这么说吧,我们先不去理会谁是杀手,这不是关键。”我尝试引导他的思路。
“怎么不是关键?江瀚现在就是头号嫌疑犯啊!我们只要抓到他就可以真相大白了!”老李依然一根筋。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如果凶手只是冲动之下把陈龙杀了,说明陈龙不是他既定的杀人对象。你明白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