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杀人方式都来自自我需求,精神病患者在杀人时追求的是受到认可的需求,是一种病态;倘若称杀人为艺术,则是出于自我满足的需求。
假设两人都被同一个凶手所杀害,就可以解释他们为何都死于同一种杀人手法之下。但是这里存在一个明显的矛盾:为何罗琳的尸体会出现在警察局门前,而苏慧珍的尸体却抛弃在荒无人烟的废车场呢?如果真像老李所说,是疯子江瀚做的,他为什么不用相同手法来强化自己的特征?
不,事情并不是一般人所想的那么简单。并不是凶手想让人发现罗琳的死,而不想让人发现苏慧珍的死。如果真是这样,是什么导致他不想让人发现苏慧珍的死呢?既然不想让大家知道苏慧珍已死,那就可以断言凶手不想让大家知道人是自己杀的,但是为什么要用江瀚标志性的勒死手法呢?不对,既然从苏慧珍失踪开始凶手就已经暴露出种种迹象表明苏慧珍的死是必然,凶手又为何不想让警方那么快发现尸体呢?如果从这点来分析,就只能说明陈龙的死是意外,他并不在凶手的计划范围内!如果罗琳先死,其次是苏慧珍,最后是陈龙。这样的排列到底有什么不协调的地方呢?这样是不是影响了凶手的杀人计划呢?
突然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吓了我一跳,回头发现原来是书琴。估计是我耳机开得太大声,没有听见她叫我。
我摘掉耳机问:“是不是整理完资料了?”其实根本不用问,因为她已经把警服都换成了便服,鲜艳的红色外套衬托出她的活泼。
“是啊,靳博士。我刚才都叫了你好几声了,原来你还有听耳机这习惯,很年轻嘛,哈哈。”书琴还不忘调侃我一番。
“难道我看起来很老吗?”我也故意调侃道,毕竟男人也是不服老的嘛。
“那倒没有。只是现在社会发展得那么快,五年就已经是一代了,你算算我们之间差多少岁?得有多少条代沟啊?不过你是研究心理的,内心一定很年轻。”书琴露出调皮的笑容。
“我看不至于,老李或许会,我的思想可是紧跟潮流的啊。”
“呵呵,好吧,我承认你是比局长年轻点。走吧,吃饭去,这次我带你吃好吃的。”
原来书琴说的“好吃的”就是附近一家比较著名的日本料理店,名叫“六绿”。虽然我没去过,但是很多人都曾跟我提起过。对于日本料理,我比较喜欢回转寿司。我家附近有一家名叫“元绿”的寿司店,有时饥肠辘辘却不想吃快餐的时候就会跑去光顾。不过寿司相对单调,我吃过最好吃的是“中森名菜”日式料理店,菜的品种和做法十分多样化。
我今天出门时压根没想到带伞,现在只能跟书琴共打一把伞。上一次跟女生共打一把伞,想想已经很久远了。一开始是书琴撑着伞,但是作为个头较高的男人,我主动接过雨伞。刚开始两人有点尴尬,但是愉快的谈话很快就打消了彼此的腼腆。
“你这个星期都应该很忙吧?”作为男生,我觉得有义务创造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