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峥接电话的时候和谢临川他们拉出了一段距离,停车场里谢临川和彭杰已经上了车,谭峥快步走上前,坐到副驾驶上。
路上,他给局里的同事发了一条消息过去。
谢临川和后座的万华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做你们这行挺挣钱的吧。”
万华接口道:“都是辛苦钱,比不上你们。”
红绿灯路口,谢临川停车微微转头对万华说道:“余帆的朋友你有认识的吗?”
万华想了想说道:“朋友?你说男的女的?”
谢临川:“男女都可以说说。”
万华:“余帆是个闷性子,平时不爱出门,性子也比较冷,我很少见他和谁来往,倒是见到过他和一个女的一起吃过饭,不过也不知道那人叫什么,就是在楼下的小饭馆里刚好看见了。问他那是谁,他也不说,我跟他是在县城里打工认识的,那会儿我俩一起在一家健身房里当销售。后来我觉得这样的日子没意思,就跟他说要去大城市看看,他也有些心动,我们一拍即合,这不就来了梁城。”
谢临川:“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子,还记得吗?”
万华:“她长什么样我是不记得了,不过我当时为了以后揶揄他,偷偷拍了张照片。”
他拿出手机,翻到一张并不清晰的偷拍照,角度有些奇异,但还是能大致看出女子的相貌。
谢临川随后让万华把照片发给了他。
余帆是单亲家庭长大,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的父亲腿脚不灵活,是个残疾人,余帆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了。
十多分钟后,他们到了余帆生前住的幸福小区。他租的房子在3栋702,这里的房子都不高,七楼是顶楼,相比起其他楼层,这一楼的房租要更便宜。
房东今年五十多岁,手上拿着一串钥匙,据他所说,这一层楼的房子都是他的,他家几套房子要拆迁,这一套是最不值钱的。
他一边说还一边感叹道:“房子多了不好打理,每天光是收租都觉得麻烦,但是也没办法,这么多房子又住不完,总不能一直空着不是。”
听他这么说,谢临川和谭峥倒是没什么反应,旁边的万华翻了个白眼。
余帆住的是一个单人套间,进门左手边是厕所,往前走是沙发和床,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客厅和房间。
房子面积很小,除了厕所还有一个小厨房,一个月租金八百,十分便宜。
谢临川对房东例行询问,谭峥观察着余帆的住处,沙发上堆了不少衣服,还有两只落在地上的袜子。厨房里还有没洗干净的碗筷,冰箱里东西虽然不多,但蔬菜肉类饮料一样不少,看得出来这是个在用心生活的小伙子。
客厅的茶几上面摆了个黑色皮质封皮的本子,本子不大但很厚,加上封皮大约有一厘米,谭峥戴上手套翻开,这是余帆的日记。
他在第一页写道:“今天是我来梁城的第一天,从高铁站出来,我感觉很高兴,也很害怕,万华说这里遍地是机会,也处处是挑战。我想挣钱,挣很多钱,有了钱,我就能继续回去上学,也能治好我爸爸的腿。”
他的日记并不是每天都写,断断续续,大约一周写两篇,按照这个频率,谭峥往后翻了几十页,前面的内容大同小异,都是在写他来了梁城后遭遇的一切,好的坏的,开心的难过的。
他是个一直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年轻人,并不喜欢与人交流,但他十分乐观,在遇到不好的事情后总能很快安慰自己。
余帆今年二十二岁,正是对一切都怀抱希望的年纪,这样一个人会被什么人杀了呢?
第270章 日记里的破绽
谭峥翻到了余帆三个月前写下的日记,“今天在网上遇到一个很可爱的姑娘,她让我想恋爱了。”
半个月后,余帆又写道,“我和她见面了,我很确定我喜欢她,我想和她在一起,但是她说她有男朋友,那个男人对她不好,经常骂她,我听她倒苦水,虽然嘴上说着安慰的话,心里却十分苦涩。”
又过了半个月,余帆写道,“她说想和我做朋友,还把他男朋友带出来和我见面,我知道自己在犯贱,但我克制不住。即便是当朋友,我也希望能留在她身边,和她有所接触。巧的是,她的男朋友和我是同乡,和我也算聊得来,我想放下对她的感情,和他们做普通朋友也很好。反正我在这个大城市里也没有朋友。”
余帆写下的最后一篇日记内容是,“他们找我借了五千块钱,这个月好穷,我只能自己做饭了,希望能早点还我吧。”
这个“他们”不用说,就是前一篇日记里提到的那一对情侣,既然他们和余帆经常有来往,想找到他们就不是件难事。
谢临川那边已经问完了房东,他见谭峥拿着个本子一脸凝重,“老大,有什么发现吗?”
谭峥点头:“这两个人有重大嫌疑。”
除了这些,他在日记本里还发现了一些其他东西。
万华自从踏进房门就一直很安静,他站在窗前,不知道在看什么。
谭峥走到他身边,问道:“你当真不认识那个女人?”
万华摇头,“我是真的不认识,从来没见过她,我问余帆,他也什么都不说,我也不是那种喜欢打听别人隐私的人,人家不愿意说我也不能一直追着问吧。”
谭峥:“你知道余帆出了什么事吗?”
万华:“这,他那个闷葫芦不会跟人结仇,难不成他杀人放火了,现在逃跑了?”
谭峥不明所以道:“你这么聪明,真的猜不到嘛,我以为你应该知道才对”
万华看向他,认真说道:“他,不会是,出什么意外了吧。”
谭峥:“你觉得他会出什么意外?”
万华:“这我可就真猜不到了,谭警官,地方找到了,该了解的情况你们也了解得差不多了,我可以走了吧?”
谭峥:“你上班的地方,是不是叫玫瑰会所。”
彭杰上班的地方是之前阮林告诉他的,不等他回答,谭峥继续问他,“认不认识一个叫彭杰的人?”
万华:“他是我的同事。”
谭峥:“那还得麻烦你讲讲,关于他的事?”
万华诚恳道:“你既然知道玫瑰会所是什么地方就知道我们是做什么的,他算是会所的头牌,不少富太太每天专门来找他。我也不知道他哪里来那么大的魅力,不过有一点很奇怪,他每个月挣那么多钱,但是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经常找别人借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