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越低聲問我:「喜歡?」
喜歡,可是買不起,看看就算了。我對丁越笑,「不是所有喜歡的都要買的。」
他笑了笑,拉著我的手進了店,指著一件黑色的大衣說:「福生,我看你穿這件肯定好看。你適合黑色。」
我翻了下價碼牌,手一抖。這件大衣要兩萬多!我馬上放下,搖頭對丁越說:「太貴,我不要!」
丁越堅持要我試,哄我說:「你試試看,不買,只試試。」
這時,伍月薇意外地從店裡的更衣室走了出來。她的目光在我和丁越身上打了個轉,笑了笑,招呼說:「寧老師也喜歡這個牌子?」
我很想翻白眼。她真是陰魂不散!
「嗯。只不過太貴,我買不起,看看罷了。」我搶先一步回答她。人自賤則無敵!
我很得意自己的急智。這回,她沒辦法當眾回嘴了吧?她要敢說「買不起別來逛」之類的話,我就馬上把簡對羅徹斯特的經典阿Q對白搬出來——
站在上帝面前的靈魂是不需要穿衣服的!呵呵,我想笑,窮人維護自尊的招是層出不窮的!
「女人不需要有錢,男人有就行了。」伍月薇肯定聽到我和丁越的對話了,語帶諷刺地看著丁越。
丁越笑了,「把女朋友打扮漂亮是男人的責任。福生,去試吧。」
我正要拒絕,突然看到丁越的目光。他不想我拒絕他。我想,女朋友要是喜歡,他買不起會不會很沒面子?特別是在聽了伍月薇的話後,我便抬頭對丁越笑著說:「漂亮的我都喜歡,但不見得都要買。」
丁越的目光讓我有些不懂。似感慨似感動,唇邊的笑容卻異常溫柔。
伍月薇「哼」了聲,不屑地瞥了我和丁越一眼,噼里啪啦從衣架上拎了四五件衣裳,同時掏了張卡出來說:「都要了。」
丁越讓小姐取下那件黑色大衣,塞到我手裡,又推著我進更衣室。他似乎意識到了,在我耳邊輕聲說:「我想給你買件衣服,不在這家店買也行的。」言下之意他不是被伍月薇刺激了。
「呵呵!丁越,何必呢,花掉一年收入的三分之一買件衣服,賭氣不值得。」伍月薇還在煽風點火。
「就算花一年的收入給福生買件衣服,也值得。」丁越靜靜地回答,用眼神制止我再說話。
我恨伍月薇。普通老百姓穿兩萬多的大衣,太騷包了。她這樣說,不是逼著丁越一定要買嗎?
可是,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我再拒絕,丁越就太沒面子了,只好試穿了這件大衣。
「福生,黑色襯你的氣質。你雖然瘦,但是身材比例很協調。」丁越贊了我一句,看著我很開心地笑。
鏡子裡的自己因為這身黑色意外有些冷艷的感覺。我從來沒穿過黑色,因為瘦,怕穿出去顯得更瘦小。但是這件大衣的大翻領恰好增加了我的肩寬,我的細腰避開了冬天衣服多、腰間顯得臃腫的情況,大衣腰帶勾勒出了完美的腰線。我不得不承認丁越很有眼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