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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何从过万,两月之间便过了十万?

又究竟是怎么做到,每每在守军报上匪数后,来清剿之朝廷军队,永远赶不上流寇新发展的数量?

大明天王究竟是如何做的?

……这世上,从未有人敢记载下这样的学问,因为这是诛九族的罪过。

可典不识这卷书中,寥寥几字间,却明明白白地写了——“大明天王”一点点壮大的过程。

典不识看不出来,因为他手中只有七巧板中的这一块,却没有其他的六块。

而古骜之所以一看便与之前所学一瞬间全部贯通,豁然开朗,乃是因为剿匪与起义乃一体之两面,古骜研究透了一面,另一面自然一点就通。

竹简上墨迹黑字,对于典不识只是简单的叙述,

可是对于古骜来说,目所及处,却是一本实实在在的反书,如何一步一步实施,赫然在目,分条缕析:

所谓“天王既临,开仓振民与军,军民携粮而走,满目欢欣。”便是在说流寇不自务农,生存之要,在于剽掠粮食,既要剽掠粮食,便定有一村一地,谓之剽掠之地。

又有“天王每至于一地,必杀世子,挂于城头以警。”

这便是说剽掠的第一步,要害在于必须将‘剽掠之地’中人等划归为两类,比如分为士族与庶族,比如分为富户与黎民,又比如分为恶霸与百姓……

行军至后,或杀士族,并令庶族成为同谋,共分其资财;或杀富户,令黎民成为同谋,共分其资财;或杀恶霸,使百姓成为同谋,共分其资财……

如此一来,这些原本的庶族、黎民、百姓等良民便与流寇共担了灭九族的罪过,等流寇撤军之时,同谋者因惧怕朝廷清缴,便会跟着一起参军,所以才有言道:

“天王既行,民参军跃踊,王过一村,一村偕空,王过一郡,郡中再无男丁。”

通过如此行军,携裹所过之地百姓而前,很快就能到如此境界:

“十万成军,千万成帅,浩浩汤汤,天下军旅,莫能我及。”

那如何令天下子民心甘情愿与流寇同谋呢?

那便是早早地打出口号,比如:“天王既临,分田均地。”

又如:“开城迎天王,从天王,不纳粮。”

可即使这样,如果还是有人不愿意同谋如何办?

文中亦清楚地指明:

“天王言:成军之要,在于神,若有神助,莫不顺心!”

“苍天已死,天王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也就是通过鬼神之说,令众人相信,剽掠分产并非不义,却乃上天授意,谓之均贫富。

王朝之军,所有甲士,其身后运送粮草者,驻守驿站者,总共需十人以供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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