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骜伸手,将这缕腰带,小心翼翼地系在了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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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在出龙山的另一头,梅隽终于哭够了,抬起眼来,看了看立在身前仆役打扮的青年。
刚才这个人轻声问她:“梅小娘子,你怎么哭了?”
梅隽知道这个人,前阵子,他还为自己读了古骜的信。
梅隽从前对此人的印象,十分单薄,只记得他会唱歌;如今增加了一道读信的秘密,倒是令两人亲近起来。
梅隽还记得,这个人是自己十四岁那天夜里出现的。父亲从山后掳了他,他自称是商人之子,行商路过此地,父亲原本准备杀了他,将抢劫财物作为自己的生日贺礼。可青年却对着满山的篝火,道:“大当家的,小的会唱歌,还请大当家让小的给小娘子唱一首歌再死。”
他唱得很好听,后来他也没有死,而是直接被充作了自己的仆役。
梅隽知道,她有时不经意总会发现,他的目光似乎无时无刻不追随着自己。梅隽不以为意,她从小习武,心气高傲,又何曾将一名仆役放在眼中?
虽然是土匪之女,但是少女时的梅隽,又何曾没有幻想过,自己会被一个骑着骏马,披着锦衣的将军接出山寨,从此过上锦衣玉食的美满生活……
可梦想实现得太顺利,便往往破碎得越彻底。
如今,那个曾穿着锦衣,披着貂裘,骑着骏马与他成亲的男人负了她的诺言。
他曾答应过她们姐弟,让寨子里的人,人人都能吃饱穿暖,他食言了;
不仅如此,除了初见的那一面,他亦再也不穿锦衣了,也再不披着貂裘,更别说骑在马上英俊潇洒地送给她一只花……
原本,这也就罢了……如今,他甚至不知在哪里又沾花惹草……信都寄到了家里!
梅隽满怀着愤怒想,这是看不起她不识字么!他答应过她,一辈子不负她,她才嫁他的,他为何言而无信?
好在那青年仆役似乎察觉了她的窘迫,恰不失时机挺身而出,建言献策道:“小娘子,小的认得字!这信,不如小的念给小娘子听?”
梅隽那时好奇地点了点头,可是越听,越忿懑——那字里行间,是情人间才会用的,爱意绵绵的字句。
她如被当头棒喝,愈来愈为自己不值。
等信念完,梅隽一时间感到如七窍都生了烟,那信中甚至还写道:“古兄,你可记得从前你我曾在月下畅饮至夜……”
一时间梅隽只觉一口血闷在胸口,想吐却吐不出,倒是那仆役柔声安慰道:“小娘子,莫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