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信昀下意識地按住了腹部現在刻著諶泓渟的名字的地方,那裡曾經橫亘著的一道他已經不記得來歷的傷疤。
第27章 空白
雖然李信昀現在的失憶是裝的,但是他有一段時期的記憶卻確實是遺失了的。
李信昀沒有十六歲時的記憶。
十四歲的時候,因為養父的病,養母分身乏術,於是給李信昀辦理了轉學手續,將李信昀送到了老家舊橋鎮的親戚家裡寄養。
李信昀並不怎麼擅長讀書,成績平平,因此轉學對他也沒有太大的影響,因此也並沒有對養母的決定提出什麼意見。隨著弟弟的長大,他已經越發地察覺到了自己對於這個家庭來說是格格不入的。誠然養父母對他已經能是世俗意義上的“足夠好”,只是他始終並沒有能夠成為他們真正的家人。
於是十四歲的李信昀便順其自然地提著自己並不多的行李,到了舊橋鎮生活。
養母的親戚雖然並不如何熱情,但倒也並沒有苛待他,他們在生活起居上相當照應他,只是同如同和養父母一樣,他們之中始終隔著某種難以言喻的生分和隔閡。養母偶爾會抽時間來看他,或者給他打電話問問近況,只是她太忙碌,能做的也就僅此而已,除了李信昀時常會產生現在看來稍顯矯情的孤獨感,李信昀在舊橋鎮過得平靜而安穩。
舊橋鎮偏僻安靜,日子沒有什麼波瀾,人們的生活幾乎一成不變。李信昀對於在舊橋鎮的生活大部分還是還記得的,除了十六歲那一年的。
李信昀的記憶是直接從十五歲跳躍到十七歲的,十六歲那年留下的唯一的痕跡,就是他腹部的那道傷口。
李信昀在舊橋鎮的生活安穩得過分,他記憶里沒有任何稱得上是變故的事件和細節。他只記得自己那天在醫院醒來的前一天還是十五歲,但是在醫院醒來之後就平白地多長了一歲,而且肚子上還多了一道長長的傷疤,縫合時注射的麻藥失去作用之後疼得他死去活來的。醒來之後他久違地看到了養母,她坐在病床邊,神情之中流露出擔憂和愧疚,她懇切地和李信昀道歉,說會帶他回去一起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