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想搞得難堪。
這段時間教導唐天揚,這孩子雖比不上唐舟,但算得上聽話,再培養培養也不是不行。
至於唐舟,讓他自己在外頭闖闖也不是壞事。
尖銳的電話鈴突兀響起,仿佛一道催命符。
唐志華的心沒來由地咯噔一下,尚未反應過來,就聽電話那頭慌張道:「董事長,公司被人舉報,唐總被警察叫過去問話了。」
唐志華強迫自己鎮定下來。
「誰舉報?因為什麼舉報?」
「不知道,現在什麼都不知道。」
唐志華直接掛斷電話,對方伯道:「讓人去打聽,到底出了什麼事。」
消息很快傳來,唐志華聽完不可思議道:「挪用資金?唐振是缺錢花了?」
他根本不信這個說辭。
方伯也覺得一言難盡,「可能是惡意舉報。」
唐志華皺皺眉,「那也是他的問題!等問完話出來,我得問清楚到底怎麼回事。」
沒人覺得唐振真的會挪用資金,也就沒人會擔心唐振。
只可惜,事情遠遠出乎他們的意料。
若非掌握一定證據,經偵隊也不會胡亂抓人訊問。
唐振不是個意志堅定的,他從小到大都生活在唐志華的保護之下,沒經歷過風雨,不管做錯什麼都有老爺子幫忙擦屁股,可以說,唐振的心智與他的年齡相當不匹配。
警察深諳問話技巧,唐振哪能跟他們比,終是沒能扛住,交待自己確實挪動了資金,但咬死了只是借給親戚,並不知道親戚去做什麼。
雖然他沒覺得自己做錯了。
他是用了公司的錢,可那些大多都是唐家的啊!更何況,等他做房地產賺了錢再還回去不就行了?
等到消息的唐志華差點氣暈過去。
他撐著一口氣吩咐方伯:「聯繫其他股東開會!」
這件事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
挪用資金是否構成犯罪,要考慮幾個方面的因素,時間、用途、數額、是否歸還都是決定事情性質的標準。
唐志華當然不希望走法律程序,能內部處理總比背了案底強。
他不了解具體情況,想著唐振應該只是一時昏了頭,挪用一點資金用於買奢侈品之類的,只要在規定時間內歸還,公司不再追究,這件事是可以輕輕放下的。
但他萬萬沒想到,唐振膽子比他想的大一萬倍!
他居然私自挪用巨款用於房地產投資!
就在上個月,他還試圖投資什麼狗屁的度假山莊!
唐志華氣得差點話都講不出來,指著唐振手直發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