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別人眼睛都不瞎,也能夠收得到消息,這個秋天還不知有多少人會種大棚蔬菜,到那時咱們的大棚蔬菜也沒什麼優勢了,也就只能賺個辛苦錢而已!媽媽覺得還能夠像今年開春那樣賺得那麼多嗎?”
王玉芝啞然。
林建國卻是拍手叫好:“翠兒說得真好,只要上面通過了翠兒的方案,我就把這番話說給村民們聽,想來村民們都會答應把土地賣給我們單位的。”
第二天,林建國就把林翠兒的方案上報給魯冰傑,魯冰傑連連叫好,準備開個會在局裡通過之後就通知林建國著手去辦。
鐵路局的批示還沒下來,那個想賣房子的房東找上了林翠兒,說要和她爸爸再談談,林翠兒就通知了林建國。
接下來一切都很順利,林建國幫林翠兒以三千元的價格把那套房子給買了下來,然後在家庭內部寫了份文件,註明這套房子的所有權屬於林翠兒和林少華姐弟兩個。
當時是晚上,林青兒在上晚自習,所以沒參加這個家庭會議,不過就算她在家裡她也不會為這個爭什麼的。
雖然林青兒又饞又懶,可要論起人品也不是太差,最起碼她就不會臉不要皮不顧的想要分奪林翠兒和林少華的大額財產,頂多只會要他們請她吃點好的、買些衣服送給她,其實這也是在手足之間可以要求的範圍之內。
姐弟之間連個好吃的好穿的都不能要一點的話,那也太沒有什麼手足親情了。
林建國在起草那份文書時,王玉芝就坐在一旁幫人做衣服,很不滿的白了林翠兒一眼:“一個女孩子家家,手裡攥那麼多家產幹什麼!等長大了,嫁人了,不都帶到婆家去了嗎?那豈不是便宜了婆家!
你在生產隊裡那兩層小洋房裡已經占了一層樓,以後就算是當嫁妝已經太過了!我看買的這套新房子就全都寫在小華的名下,你就別分了。”
林翠兒聽了王玉芝的話心裡很不舒服,正要張嘴駁斥,林建國已經開口了:“你這說的是啥話?買這個房子翠兒出了一半的錢,她憑啥就不能分一半走?
她賺的錢由她處置,她用她賺的錢買的房產也由她自己處置,等將來她大了想帶到婆家或者留到娘家都是她的自由,我們做父母的無權干涉!
這是翠兒有本事,小小年紀就賺到這麼多錢了,將來她讀書也好,她成家也好,估計也不用我們出一分錢,如果翠兒和別的女孩子一樣平平淡淡的,她以後讀書嫁人,我們做父母的還不是得掏錢供她讀書給她置辦嫁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