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翠兒走了進來,對林少河道:“你別急著走,我還有事!”
林少河一肚子的氣,衝著她咆哮:“你有事關我什麼事!”說罷,繼續往外走。
擦肩而過時,林翠兒扯住他:“我的事跟你有關,你說你能不能走?”
林少河已經預感到不妙,拼命掙脫林翠兒,罵了一聲:“神經病!”
林翠兒不屑的笑了聲:“你要走就走吧,反正回頭公安還是會去你的學校抓捕你的。”
林少河虛張聲勢的大笑了兩聲:“少嚇我了,我又不是嚇大的!”
林翠兒輕笑了一聲,沒理他,徑直走到一個昨天上她家調查情況的公安面前,道:“我報警,昨天我被一個叫林少河的人辱罵誹謗了,你們昨天出警的時候有記錄,請求民警叔叔給我討個公道。”
公安早就料到林翠兒不會善罷甘休的,既然人家報警,他們肯定得接警。
林少華又驚又怒,撲到公安面前:“警察叔叔,昨天的事不是已經了了嗎?你們別理他!”
那個公安已經開始在做筆錄了,頭也不抬的說:“你報你的警,人家報人家的警,你憑什麼不讓人家報警?而且人家報的是不同的警,那我們就得接警!”
林少河傻了眼。
林翠兒陳述,那個公安做筆錄,筆錄做完之後,對林少河道:“她所陳述的事情,昨天我們去他家調查時已經取過證了。
根據法律的第四十二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較為嚴重的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並且罰款二十元。
你這種情況因為涉及到了美籍華人,所以算情節嚴重,得拘留七天,罰款二十元。”就要給他上手銬,送到拘留所。
林少河激動的大喊大叫:“我不要拘留!”然後撲到林建國的面前,道,“二叔,我知錯了,你讓翠兒放過我一馬吧。”
林建國平靜道:“我看你還是進拘留所關幾天的好,不然你這瘋狗的性格改不了。”
說罷,把該交的罰款交了,該出的醫藥費出了,和林翠兒一起離開。
一個公安把手銬在林少河的面前晃了晃,嚴厲的命令道:“把手伸出來!”’
林少河拼命乞求,讓他們允許他給他爸爸打個電話。
又不是什麼刑事大案,公安答應了他的要求。
林少河急忙向村里打了個電話,讓村幹部叫林建黨來接電話。
林建黨飛快的跑來了,問林少河發生了什麼事。
林少河隻字不題他對林翠兒一家做了什麼,只說林翠兒對他是怎麼心狠手辣陷害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