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兒反問:“如果有人打著為你好的旗號去殺人放火,你是不是跪求國家修改憲法,保護這個殺人犯?
你身為記者難道沒有是非觀念、沒有法律觀念嗎,那些被抓的影迷是因為觸犯了治安法律,他們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如果幫那些違法的影迷交了罰款,出了賠償金,以後的影迷是不是會有樣學樣?
反正出了事有我擺平,我真怕我的影迷變成了過街老鼠惹人討厭。”
第1143章 兩份聲明(第三更)
林青兒犀利的盯著那個記者:“你這麼喜歡毫無底線的道德綁架而且還愛給人扣帽子,你的記者最基本的素養呢?我勸你善良!”
那個記者氣得臉紅脖子粗。
又有記者問:“林小姐,你說什麼都不肯拿錢給那些支持你的影迷交罰款和賠償金,你就不怕被影迷誤會你是捨不得錢嗎?”
林青兒輕笑了兩聲,笑聲由話筒傳播到整個大會議室里,如銀鈴一般動聽,在這寒冷的冬季如春風拂面。
大家都豎耳聆聽林青兒說話。
林青兒道:“我在前三天已經給紅十字捐了三萬塊錢用於雲南貧困兒童助學上,你們可以去查的。
我不是不捨得錢,我只是覺得把錢花在給那些衝動的暴力影迷,交罰款和賠償金上不值得。
雖然作為演員,賺錢比普通人要容易,但也是辛苦錢,我也希望把我的錢用在刀刃上,比方說做慈善。”
她的話迎得到記者們的熱烈鼓掌。
有記者又問:“林青兒小姐,你這樣做不怕影迷對你有意見,覺得你不夠關愛他們,而拋棄你嗎?”
林青兒不吭不卑道:“那請便吧,我希望我的影迷和我一樣,向社會傳遞的是積極向上的思想,而不是擾亂治安、暴力,這種負面形象。
而且我老實不客氣的說一句,這些影迷闖了禍,要我來給他們擦屁股,這是真正的影迷應有的行為嗎?我表示深深的質疑!”
有記者犀利的發問:“那些影迷鬧成這樣,還不都是因為愛戴你這個偶像?”
林青兒毫不妥協:“別打著愛戴偶像做違法的事!那還不如不愛我!”
這都是林翠兒讓她這麼強硬的,讓她的影迷明白她的立場。
不然有的影迷會打著擁護愛戴她的名義,要挾她為他們做這做那,出這錢出那錢。
那林青兒這個堂堂大明星豈不成了她那些所謂影迷的小銀行了嗎?
其他記者還想採訪,林翠兒見差不多了,派了幾個保安護送著林青兒回到後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