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媽媽忽然問:“是你不想要孩子還是阿風不想要孩子?”
林翠兒道:“我們都想要孩子,只是像媽所說的太忙了,沒時間要。”
“那就擠出時間要個孩子。”林媽媽道。
林翠兒點了點頭。
在林媽媽家裡吃過團年飯,晚上八點多林翠兒夫妻兩個才回到自己家裡。
兩人才在沙發上坐下,林建國的電話打來了,告訴她,胡娟娟不願意他們去她家提親,說她父母難纏,肯定彩禮什麼的會獅子大開口。
可是如果不拜見她的父母,她怎麼能夠拿得到戶口本,又怎麼和林少華領證?
林翠兒思索了一下道:“雙方家長見面還是要見的,就算娟娟的父母再不好,彩禮還是要給一些的。
一來娟娟是她父母養大的,二來風俗就是這樣的,對方如果獅子大開口我們不答應就是了。
把娟娟藏好,別讓她跟她的父母見面,或者是讓她跟她父母見面爸和小華最好都在場。
我怕娟娟的父母把娟娟帶走,然後以她肚子裡的孩子為要挾,向咱們要天價彩禮。”
林建國道:“我估計天價彩禮是跑不掉的,就看能不能降下來些。”
林翠兒乾淨利落道:“天價彩禮免談!給三萬塊彩禮就可以了。
咱們江城就這點風俗好,要的彩禮大多比較合理,漫天要價的少。
我公司那些本地員工,他們無論嫁娶,彩禮好像都在五千左右,我們家給三萬已經夠多了。”
林建國沉吟道:“三萬……恐怕娟娟的父母不會同意。”
林翠兒想了幾秒,道:“咱們先開價一萬,讓娟娟父母慢慢加到三萬,娟娟父母好不容易討價還價把彩禮要到三萬,肯定充滿了成就感,會滿意三萬塊錢的彩禮的。”
林建國笑了:“好,就按你說的去做。”
林翠兒叮囑道:“爸,你一定要讓小華和娟娟做好溝通,不要讓娟娟誤以為我們家輕視她,所以只給她娘家三萬塊彩禮。”
林建國道:“你多心了,娟娟不會瞎想的。”
第二天,林翠兒和岳晨風去了美國。
林翠兒嫁給岳晨風時月明才四五歲,這一晃過去七年了,月明都十一二歲了,長的很高,差不多和林翠兒一樣高了。
他再也不是那個畏懼哥哥的小屁孩,岳晨風一記刀眼向他看過來,他就要尿一把尿證明他多怕哥哥。
現在也敢跟岳晨風頂幾句嘴了。
隨著歲月的流逝,許多仇恨也沒有之前那麼強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