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罪可是大罪,有時候只搶劫了幾塊錢都會判幾年刑,何況賴皮狗是在眾目睽睽之下搶劫,而且金額還比較大。
賴皮狗涕淚淚橫流,說如果她坐牢的話,她的兒子就沒人管了,會餓死的。
法律是莊嚴的,犯了罪就肯定得接受法律的制裁,不能因為賴皮狗有個嗷嗷待哺的兒子就不判他的罪了。
不過派出所人性操作,聯繫了賴皮狗娘家婆家所有的親戚,孩子的二叔願意收養孩子,前提是以後再也不要跟他媽媽在一起了。
孩子二叔怕孩子再跟他媽在一起就毀了,會和他媽一樣養成好逸惡勞的品行。
孩子只有六七歲,見有人收養他,他自然什麼都答應。
他二叔可不慣著他,飯給他吃飽,但是必須和他家的孩子一樣,做一點力所能及的家務事。
漸漸的,這孩子摒棄掉了身上的壞毛病,懂得了自力更生,而他的媽媽因為搶劫罪判了九年有期徒刑,這都是後話。
村里除去一個毒瘤,村民們都很高興。
星期天那天,林翠兒舉家去東湖山莊林少華家做客。
岳晨風開著小汽車才駛入東湖山莊,夫妻兩個老遠就從車裡看見小馬在和她同居的那個富家子弟在打架。
等車子開到林建國家門口時,林翠兒抱著寶寶從車上下來。
小馬和那個富家子弟近在咫尺,他們兩個互相指責時說的話林翠兒聽得一清二楚。
大致意思是,小馬懷了孕讓富家子弟負責富家子弟不肯,還指責她處心積慮故意懷孕想嫁進豪門。
跟她說要麼把孩子打掉,要麼生下來自己撫養,他是不會認這個野種的。
林翠兒馬上聯想到了月明,怕他聽到這些話心裡有想法。
他媽媽和小馬一樣,也是利用卑劣的手段懷上並生下他的。
月明也不知道是不是聽不懂江城方言的緣故,半點反應都沒有,跟著林翠兒一起進了林少華的家。
家裡人全都在,大家坐在客廳里開心地說著話,很是熱鬧。
林翠兒把寶寶交給月明和多多看著,叮囑他們可得每分每秒盯著寶寶。
月明和他哥哥一樣,長得高大,才十三四歲明顯比同齡人高好多,而且還不是少年那種竹竿子的高,身材一點都不單薄,很健壯,扛起寶寶就走,根本就不理會林翠兒的嘮叨。
多多像個跟屁蟲似的牽著灰灰跟在後面。
林翠兒進廚房幫胡娟娟準備午飯,說她的孩子都三歲了,已經上幼兒園了,她還要在家裡當家庭主婦不出門工作嗎。
胡娟娟道:“怎麼不出去工作?再在家裡待下去越發胖了,等過完國慶就工作,自己的洗衣機店自己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