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公子,一年相伴,如一生一世,曼妙足矣,此番别君,水远山高,妙当珍爱自己。亦望君珍重。妙字。
朱隶幽幽地叹口气,颓然靠在门口。
沈洁轻轻握住朱隶的手:“知道曼妙要去哪里吗?”
朱隶沮丧地遥遥头。
“她要去南京。”
“去南京?为什么?”
“为你。”
朱隶愕然站直了身体:“为我?”
沈洁倒放松了身体,靠在朱隶靠过的地方:“曼妙虽然没说,但我看得出,她很为你的处境担心,你在这里什么消息都没有,太被动了,曼妙断断续续跟我说过几次,所以我猜她一定是去南京为你打探消息。”
朱隶黯然,沈洁说的没错,曼妙是个聪明而敏感的女子,她知道朱隶需要什么。
日子平淡地滑过。
朱隶除了已经习惯的每天练功外,剩下的时间几乎都泡在周王的实验地里,地里上百种植物朱隶已分得清清楚楚,周王不在的时候,朱隶就负责绘制和记录植物的生长情况,他曾认真地问自己为什么会对植物产生这么大兴趣,得出的结论是太闲。
快两年了,朱隶坚持着没有离开农庄一步,他不想给徐家惹麻烦,更不想给燕王惹麻烦。
曼妙果然去了南京,而且,同柳卿卿一起,成了秦淮河的双绝。一年以后,曼妙的情报网建立了起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消息,通过各种渠道送到朱隶手中,让朱隶不得不佩服曼妙的超强能力。
沈洁又开始了她浩淼而枯燥的研究工作,当然这是在朱隶看来。沈洁一点都不觉得枯燥,而是乐在其中,而且提出了一个让朱隶的下巴直接掉在地上的超大胆建议,既然找不到继电器,她要做一个。
“你不是想回家想疯了吧,那需要极其精细的工艺,现在的工艺根本达不到哪个水平。”
沈洁撇嘴笑笑,一副看着无知小儿的样子。
朱隶耸耸肩没理她,却发现自从沈洁有了这个想法后,去城里的次数多多了。
皇上只让他一个人禁足,况且天天呆在这里确实很无聊,沈洁愿意去城里散心,朱隶倒是很支持,至于想做什么继电器,朱隶只当沈洁痴人说梦。
小芸和索菲亚也给自己找了一堆事,养鸡,养兔子,养狗,要不是朱隶坚决反对,她们还要挖水塘养鸭子,要说这两年,她们两个是最开心的了,天天往庄上跑,庄上的人几乎都认识她们,时令的蔬菜,别人还没看到,她们已经做好端上桌了,绝对的绿色无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