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聽到有人慘叫,女舍監和其他同學及時破門而入,搶下了王思瑾的兇器,迅速把李夢瑩送到醫院搶救,這才保住了性命。
現在的問題是,王思瑾進了拘留所,等待審判;可李夢瑩醒過來後,第一件事就是決定不起訴。本來這事兒到這兒除了熱熱鬧鬧攻占了《奉天日報》好幾天的版面,乃至上了外地其他大報,轟動全國,鬧了好一陣子的新聞外,也就這麼結了;沒想到,王思瑾居然還有一個從小訂婚的未婚夫,兩人本來也就是偶爾見面,平平淡淡的一直沒處出什麼感情,更沒有著急完婚的意思。
但這並不意味著這位未婚夫眼見著自己的未婚妻鬧出這麼大的醜聞而無動於衷:一直不清楚此事的未婚夫被蒙在鼓裡,待到報紙上繪聲繪色地對這自古有之今又見之的“磨鏡之戀”的一番描述,不禁氣得發昏,熟人間誰不知道他們的婚約?未婚夫面子徹底丟光,進而入稟法院告王思瑾侵害名譽。退婚自不必說,而且要加倍退還聘禮。
鄭漓愁眉不展地說,王思瑾與族裡其他人關係已經極為疏遠,但王家這一支就剩這麼一個嫡女,雖說其他親戚經濟條件尚可,但說到給她出這麼一大筆賠款,卻是萬萬做不到的,再說了對於她如此行徑,親戚們普遍是敬而遠之,生怕沾邊兒帶壞了名聲。
而當年王思瑾的哥哥得肺結核時,她已經同意把聘禮盡數變賣,湊足了給哥哥去法國療養的費用,沒想到治療了一年有餘,巨資耗盡,人也沒了。
至於鄭漓為什麼找上奉九,那是因為這位未婚夫恰巧是寧軍第三軍團的一位營長,叫秦笑山,吉林人。
秦家也頗有勢力,東三省地界兒都說得上話,再加上王思瑾這次的確犯了眾怒,擱哪兒都是臭不可聞的醜事,而負責此案的一位三十多歲的男法官正好是王思瑾的校友,據說私下裡已表示非常痛恨她敗壞母校的名聲,只怕王思瑾敗訴也是鐵板釘釘的事兒。
鄭漓說到最後,不好意思地頓了一下,小聲說:“奉九,不是我想麻煩你,但我們家認識的人里,能跟秦營長的頂頭上司寧少帥說得上話的,也就只有你了。奉九,你能不能幫我問問,秦營長家可否同意只賠聘禮折現的兩千塊大洋?”
的確是巨資,如果加倍,就是四千塊了。這筆錢在差不多的人家裡都不是一筆小數目。
